职位名称
学历
专业
部门名称
职位代码
考试提醒 学习Q群 在线做题 视频讲演
您的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广东 >> 招考公告 >> 事业单位 >> 正文

2024广东惠州市博罗县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71人)

发布:2024-04-02 09:20:40 字号: | | 【 打印 】
\ 2024广东惠州市博罗县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摘要

  2024广东惠州市博罗县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已发布,中小学(含中职、特殊学校)教师206名,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上午8:30—2024年4月11日下午5:30。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 更多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获取

\

\ 2024广东惠州市博罗县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正文

2024广东惠州市博罗县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就赴广西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二)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非师范类研究生,本科须为师范类专业且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心理健康岗位除外)。

  (三)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7.专业要求: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本科学历专业与研究生学历专业不相同者,报考人员可以以本科学历专业或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相应的岗位。如:报考者本科专业为物理,研究生专业为美术,则可以报考物理教师或美术教师的岗位。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公费定向师范生(指服务期未满人员、违约人员);

  6.博罗县公办中小学校(含中专、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或参加博罗县教育系统招聘且已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中小学(含中职、特殊学校)教师206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日后出生)(具体岗位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

  赴高校专场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审核考生填报的信息资料)、发布笔试考试通知、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及查分、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公布总成绩、面谈签约、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上述招聘将在广西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设置招聘点,每个环节的有关要求和时间、地点均在博罗县教育局官网发布公告,请考生自行关注。

  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上午8:30—2024年4月11日下午5:30。

  (2)应聘者登陆报名网(https://www.sydwzk.cn/gdhzbleduzp2024),进入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填写基本资料,自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岗位选择并报考;各应聘者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一经确认提交,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3)每位考生每所高校专场只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如我县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4)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jpg格式)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近期免冠蓝底彩照;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师范类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和学生证;在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④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2024年应届毕业生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但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同时上传承诺书(附件5),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未按承诺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5)网上资格审查: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通过者(报名系统会显示“审核通过”)进入笔试环节;报名系统显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查询审查不通过的原因。网上资格审查结束,考生可分别于2024年4月14日(广西)、4月23日(安徽、赣南),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准时参加笔试。

  2.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统一考查教育综合能力(综合卷)。

  (1)笔试时间及地点

  ①广西师范大学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为准

  ②安徽师范大学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5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为准

  ③赣南师范大学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为准

  (2)笔试命题和评卷:笔试命题由本县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第三方完成,评卷工作在1天内完成;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招聘点现场予以公告;

  (4)查分。由于外出招聘工作流程环节多、时间紧,为方便考生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招聘考试,考生如果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招聘考试考务小组指定地点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5)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的笔试卷面分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总分的60%以上),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若以1:3的比例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3.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的考生应严格按照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准考证(网上审查通过后即可打印);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和学生证;在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与报考岗位不符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学业成绩单、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等);

  (5)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合格证及承诺书、职称证书等);

  以上材料须按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现场资格复审时由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复印件,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即退回考生。

  因放弃或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员须在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或未参加的视为放弃递补。考生本人须同意并签署递补同意书(附件4)后方能进行递补。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以现场公告或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成绩于面试后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相关工作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5.公布总成绩及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又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将在招聘现场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6.面谈签约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面谈签约对象。

  (2)面谈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协议书》(考生可携带三方就业协议书到现场应聘)。因考生放弃签约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约对象,递补签约对象须在收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参与面谈签约,逾期或未参加的视为放弃签约。

  如签订就业协议后不履行协议的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将会在就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7.体检

  面谈签约成功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节(试行)》实施。

  8.考察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对体检合格的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9.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考生本人须同意并签署递补同意书(附件4)后方能进行递补。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0.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博罗县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

  11.聘用及相关要求

  拟聘用人员在发出通知办理聘用手续30天内自愿放弃聘用、不配合办理聘用或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日期从聘用之日算起,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被聘用的教师服务期限为五年,同时需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如应聘人员申请解除聘用协议的,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招聘单位,在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后方可解除聘用协议。

  (二)待遇

  中小学教师为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省、市和我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五、其他

  (一)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招聘过程中,如受到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博罗县教育局可对报名、审核、考试方式等招聘程序作适当调整。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工作人员,要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四)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引进符合《关于印发<博罗县关于实施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工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博委人才办〔2023〕2号)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优惠政策。

  (六)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聘用人员,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七)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九)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部门及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0752—6297805,0752—662411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1.中共博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博罗县监察委员会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752-6206389

  2.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博罗县教育局。
 
  博罗县教育局

  2024年3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boluo.gov.cn/bmzb/xjyj/zwgk/bmwj/tzgg/content/post_5231163.html
\ 2024广东惠州市博罗县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

\ 其他招聘相关资讯推荐阅读

 
\ 扫码关注获取更多招考信息
 

\
\
 
\
扫码关注我们
更多精彩等待你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