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学历
专业
部门名称
职位代码
考试提醒 官方微博 在线做题 视频讲演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广西 >> 招考公告 >> 公务员 >> 正文

2016年南宁市兴宁区拟录用参公人员公示(五)

发布:2017-03-29 16:54:09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南宁市兴宁区拟录用参公人员公示(五)已发布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粟丽华同志(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南宁市兴宁区统计局普查中心科员等2个职位拟录用人选暂缓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28日至4月3日(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014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32902130771-5509012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五)

 

 

序号

招录机关

 

用人单位

职位名称(代码)

姓名

性别

民族

 

准考证号

 

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

 

1

 

南宁市兴宁区环境保护局

兴宁区环境监察大队

 

科员三(010043001002)

 

粟丽华

壮族

16101793216

横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校椅工商质监所

3

 

117.8

 

77.54

198.3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