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宁市兴宁区拟录用参公人员公示(五)
2016年南宁市兴宁区拟录用参公人员公示(五)已发布,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粟丽华同志(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南宁市兴宁区统计局普查中心科员等2个职位拟录用人选暂缓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28日至4月3日(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014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32902130771-5509012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五)
序号 |
招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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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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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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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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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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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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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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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环境保护局 |
兴宁区环境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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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员三(010043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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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丽华 |
女 |
壮族 |
16101793216 |
横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校椅工商质监所 |
3
|
117.8
|
77.54 |
198.3 |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