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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招聘公告

发布:2018-12-24 10:34:09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广西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 27 日至2019年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广西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招聘公告
  为助推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加大力度做好城市规划展示工作,以适应城市规划展示新形势发展需要,玉林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财务人员1名。
  (三)讲解员2名。
  (四)设备技术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工作认真踏实,能吃苦耐劳,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5.身体健康。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岗位专业要求
  1.办公室工作人员: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招聘1名,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等,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熟悉使用办公软件。
  2.财务人员: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招聘1名,会计与审计类专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有相关财务工作经历,业务熟悉,工作能力强,熟练运用财务软件。
  3.讲解员: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招聘2名,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需有相关讲解工作经验,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身高158cm以上、形象气质佳。
  4.设备技术人员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聘2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机械设计与制造类、电气工程及电子信息类、土建类专业等,需有维修电脑、维护高科技设备、强电、弱电、暖通、安防、消防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 27 日至2019年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玉林市住建委人事教育科报名(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202,联系电话:0775-2672584)。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填写《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2018年公开招聘玉林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讫后退回);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个人简历2份。
  (五)报名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审核情况及时通知到本人。
  (六)笔试和面试。
  考生按指定地点在现场报名,经查阅个人相关资料和资格审查合格人选中,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的,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水平等方面。面试结束当天下午在市住建委一楼公告栏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予聘用。
  四、工资待遇及服务年限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2300-2500元,年终根据工作表现,最高发放一次性绩效奖励3000元;五险按玉林市缴费基数比例计缴,个人、单位应缴部分分别由个人、单位负担,食宿自行解决。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被正式聘用人员合同期为2年,实行两年一签,一旦正式聘用需在本单位连续服务三年以上。
  (四)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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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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