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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西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发布:2019-05-13 10:42:39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广西三支一扶考试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5月11日00:00至5月24日12:00。笔试时间:6月2日上午9:30-11:30,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广西事业单位考试课程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广西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建设一支经过基层历练、有专业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骨干后备队伍。2019年广西选拔861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2017年至2019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以上学位;
 
  医学类、水利类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含高职高专)学历;
 
  支农类岗位,专业涉及:(1)作物生产类专业:作物生产技术(含现代农艺方向、生态农业方向、有机农业方向)、植物保护、种子生产与经营、生物技术及应用;(2)动物生产类专业:畜牧兽医、动物医学、饲料与动物营销;(3)园艺园林类专业: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4)中草药生产类专业:中草药栽培技术;(5)农产品加工类专业:农产品质量检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生物技术等五类专业毕业生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含高职高专)学历;
 
  (三)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相当于本科学历报考;
 
  (四)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五)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乡镇基层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募程序
 
  (一)发布公告。各地招募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广西“三支一扶”计划岗位汇总表》,5月10日后可登陆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查询。
 
  (二)网上报名。考生可于5月11日00:00至5月24日12:00登录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不设现场报名。
 
  (三)网上资格审核。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于5月11日00:00-5月24日18:00在网上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按照岗位条件确定本市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并反馈给考生查询。
 
  (四)笔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5月30日12:00后登陆广西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2.笔试时间:6月2日上午9:30-11:30;地点:南宁市(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免笔试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5.笔试需携带的材料: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6.成绩查询:考生在笔试后7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广西人才网查询成绩。
 
  (五)面试
 
  1.面试组织:全区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2.面试人员确定:①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招募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②本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免笔试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以上两类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并在广西人才网公示。
 
  3.调剂:生源不足的,在征求考生意愿的前提下,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剂。经调剂后仍达不到1:2的面试最低比例、因岗位专业紧缺确需开考的,需报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开考。
 
  4.面试须提交的材料:①《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支一扶”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一式两份并盖章,供面试复核使用。可由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也可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档案托管部门审核盖章。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③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④笔试准考证。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面试前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名者面试资格,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5.面试方式和成绩公布: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场公布面试成绩。
 
  (六)确定考核名单(7月中下旬)。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名单,并通知到考生本人,如考生确认放弃考核资格,可顺延到下一名次人员,将拟定招募对象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七)公示、确定拟录取人员(7月中下旬)。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面试考核情况,审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在广西人才网等媒体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录取人员。
 
  (八)体检。拟录取人员需参加统一体检。体检前对拟录取人员相关信息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再次验证,如有虚假,将取消其录用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人员同时录用上岗。
 
  (九)派遣与签订服务协议(8月上旬)。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举办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派遣到各服务单位。用人单位负责落实好工作和生活条件,安排具体工作岗位,并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其中支医类人员第一年安排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跟班培训锻炼,并指定专人负责传帮带,第二年安排到基层卫生院从事具体临床实践工作。
 
  (十)其他事项。签订服务协议的“三支一扶”人员报到上岗后,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三个月内不得离岗,三个月后离岗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因各种因素出现“三支一扶”岗位空缺,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录或调剂,补录或调剂的原则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相应人员。
 
  三、福利待遇
 
  (一)“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国家补助每人每年3万元,自治区补助每人每年5000元,每人每年享受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服务单位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600元的岗位津贴,落实食宿等生活保障。
 
  (二)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三)“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为在岗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主要包括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
 
  (四)“三支一扶”人员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
 
  (五)上述标准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四、政策保障措施
 
  (一)“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颁发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以下简称《服务证》)。凭《服务证》享受中央、自治区有关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三)鼓励“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①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安排一定比例或一定职位,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②乡镇事业单位或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县、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县、少数民族自治区县的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且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考核方式直接招聘在本单位服务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含易地扶贫搬迁专员)。③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和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对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聘人员,经设区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④“三支一扶”支医类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愿意,单位同意,在县范围内可直接聘用为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不再参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考试,管理按照乡镇卫生院现行“定编定岗不定人”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内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服务年限计入工龄。
 
  (四)“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可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在不影响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可参加研究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考试。
 
  (五)“三支一扶”人员凭《服务证》,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三支一扶”人员到农村基层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七)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八)“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户口可由指定机构统一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原籍。
 
  具体事宜可登陆广西人才网查询政策或向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电话咨询。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广西“三支一扶”政策咨询地址:南宁市金洲路广西人才大厦一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咨询”窗口
 
  邮政编码:530022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电子邮箱:gxszyf@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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