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学历
专业
部门名称
职位代码
考试提醒 学习Q群 在线做题 视频讲演
您的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广西 >> 招考公告 >> 事业单位 >> 正文

2022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三批自主招聘教师公告(133人)

发布:2022-06-22 14:56:21 字号: | | 【 打印 】
 \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三批自主招聘教师公告摘要

  2022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三批自主招聘教师公告已发布面向社会进行2022年第三批自主公开招聘教师133,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8:00—12:00。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 更多广西招聘公告获取

\
\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三批自主招聘教师公告正文

2022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三批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精神,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进行2022年第三批自主公开招聘教师133人,其中小学教师14人,初中教师77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人,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10人,城西幼儿园教师28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城区学校: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2.乡镇学校(含幼儿园):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或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各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招聘人数详见《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第三批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即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6.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计划表》。招聘岗位涉及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3)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要求进行;
 
  8.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本公告指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或执业资格)。如个别考生在报名时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通过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普通话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凭考试合格证明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先报名参加考试,过后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要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并提供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给招聘单位考察组,否则不予认可。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本区现在职在编教师(含使用聘用控制数人员及在职特岗教师);
 
  7.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使用聘用控制数人员及在职特岗教师)但原聘用单位不同意辞职的人员;
 
  8.在今年双选招聘会中已与金城江区招聘学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考生不再纳入本次招聘对象;
 
  9.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和具体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方式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次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的办法进行。
 
  (一)考生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要求粘贴有报名人员近期2寸免冠彩色标准照片)(一式三份)。
 
  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⑶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人员,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⑷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提供有效考试合格证明。
 
  ⑸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涉及证件的,需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复印件,证件原件由招聘单位核验后现场退回报名人员。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或证件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以材料目录为封面,同时在封面注明报考人员姓名、报考岗位和联系电话。
 
  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8:00—12:00为考生第一次现场报名时间,每一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当日15:00—16:00为考生二次报名时间,落选考生可选择无人报考岗位进行二次报名,每一考生同样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时间:与考生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审查结果现场反馈考生,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4.现场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三初级中学(新校区),即河池市金城江区香南西路8号(可乘1路或2路公交车到三中新校区站下车即达)。
 
  (二)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由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进行实施,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1.面试方式及内容。本次招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能力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 面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11日10:00—17:30,金城江区第三初级中学(新校区)。
 
  3.面试成绩与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最终得分为本次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在同一岗位报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通过现场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及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单位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其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审批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核,报河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
 
  1.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2.有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未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招聘。
 
  3.受防疫封控、管控的报名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二)参加招聘前个人防疫要求
 
  1.鉴于当前国内聚集性疫情仍有发生,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为防止滞留异地耽误面试,报名人员应在考前14天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至考试结束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2.报名人员须从在7月11日招聘会进场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自我记录、自我留存备查)。
 
  3.报名人员须提前申领“广西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并持续关注本人健康码状态。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的报名人员不能参加招聘会。
 
  4.报名人员参加招聘会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5.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报名人员须及时关注所报考区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去人口密集场所,确保顺利参加招聘会。
 
  (三)参加招聘时个人防疫要求
 
  1.报名人员应提前1小时到达招聘会举办地点,进入招聘会现场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验证,上交健康承诺书(附件5)。
 
  2.报名人员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面试时,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不得随意摘脱口罩。
 
  3.如未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告真实接触史及身体异常状况,被疫情防控部门筛查发现,实施管控措施而影响招聘会招聘工作的,责任自负。
 
  七、招聘纪律
 
  (一)实行诚信考试制度。报考人员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有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考生有失信行为的,报有关部门按下列办法处理:
 
  1.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金城江区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金城江区事业单位。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金城江区事业单位。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金城江区事业单位。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对因资格审查不严造成的后果,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考生报名登记表等资格审查材料、考生面试成绩等评分原始材料是报考人员参加招聘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重要凭证,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长期妥善管,以备查看。
 
  (三)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招聘方式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二)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实施单位在河池人才网和有关Q群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等,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本公告主要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金城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78-2281164;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78-2113283,其他相关事宜与招聘单位,各具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附件1)。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hc.gxrc.com/Article/info/28e77f90-d36a-4252-92d6-9dbc141a8fc2
 

\ 其他招聘相关资讯推荐阅读

 

\ 扫码关注获取更多招考信息
 

\
\
 
\
扫码关注我们
更多精彩等待你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