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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2023-12-27 16:40:52 字号: | | 【 打印 】
\ 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招聘教师公告摘要

  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招聘教师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教师8名,其中实名编制7名,聘用教师控制数1名,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9:00--12:00。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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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招聘教师公告正文

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大化瑶族自治县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公开招聘教师8名,其中实名编制7名,聘用教师控制数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35周岁(即1987年12月29日至2005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已经在2023年11月25日参加大化瑶族自治县2024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招聘相应岗位中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
 
  11.已经在2023年12月2日参加大化瑶族自治县2024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西籍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招聘相应岗位中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
 
  12.已经在2023年12月10日参加大化瑶族自治县广西民族大学“职引未来就在八桂”—2023年全国大中城市巡回招聘“广西站”暨2024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相应岗位中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
 
  一旦发现有考生重复报考,则取消该考生的所有招聘资格。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对象:2024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往届毕业生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29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2月2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三、招聘办法及方式
 
  (一)招聘办法
 
  采用直接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的办法。
 
  (二)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查阅《岗位计划表》,按要求填报《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9:00--12:00。
 
  请考生自行评估和把握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河池学院逸夫楼广场。
 
  2.报名材料
 
  (1)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同底半身免冠彩色相片2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相应岗位职(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尚未取得可暂不提供,但必须按要求于2024年7月31日提供)、《诚信报考承诺书》,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一式二份。
 
  (2)非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同底半身免冠彩色相片2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诚信报考承诺书》,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一式二份。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核验(核验后原件退回)。报名人员须在双选会当天持以上材料到现场报名确认,由招聘工作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在双选会当天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4:00至结束(视具体工作进展情况而定);
 
  2.面试地点:河池学院校区内,具体地点以招聘工作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的地点为准。
 
  面试时,考生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如×号职位×号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五、体检与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纪律。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应聘人员须携带体检实施单位要求出具的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体检医疗机构以外地点)报到,体检实施单位收集应聘人员的通讯工具统一保管,对应聘人员身份进行认真核对,对证件不齐或不按时报到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应聘人员怀孕或处于生理期的,应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医疗机构确认、体检实施单位批准同意后,可推迟体检。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聘用审核
 
  (一)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考生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二)办理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12个月,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咨询电话: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5812171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5812120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3d9ecdfe-1559-4e51-8cc6-86b872a9a9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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