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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2024-04-23 16:57:54 字号: | | 【 打印 】
\ 大新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摘要

  大新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4月30日,报名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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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新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正文

大新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经大新县人民政府同意,大新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大新县打私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工作人员

  (二)招聘数量:共10名(适合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退伍退役军人;

  2.具有崇左市户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龄18周岁—35周岁(即1989年4月17日至2006年4月17日出生,有特长、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无残疾、纹身、重听、口吃、色盲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执C照驾驶证以上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未与原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打私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4月30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dxxdsb 163.com;

  2.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大新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29号旧法院三楼),联系电话:0771-3625551。

  (三)报名材料: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

  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联系畅通。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大新县打私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统一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打私办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打私办组织实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能测试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由招聘单位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参照有关事业单位招聘标准进行,对因政审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依照考生考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经政审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由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特别优秀的,合同签满2年后,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工作人员每月基本工资为2181元/月(含个人部分社会保险费),聘用人员出差、出勤补助标准与在职在编人员一致,不提供住宿;工作时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招聘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不满一个月的按日均算报酬;

  (三)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休假。

  七、费用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划拨保障。

  八、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大新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daxin.gov.cn/xxgk/gstg/t183142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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