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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省定向招录培养特殊公安专业人才进入公务员考试环节

发布:2015-07-04 16:16:02 字号: | | 【 打印 】

  贵州省2015年定向招录培养特殊公安专业人才试点工作进入公务员考试环节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等国家5部委的工作部署,2015年我省公安机关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录取16名预备警官,分别委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等院校进行定向培养。
  开展定向招录培养特殊公安专业人才试点工作,是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推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有关规定,报考本次定向培养的100余名考生,经过填报志愿、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环节,共有30余名考生进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面试和笔试分别于2015年7月5日上午和下午在贵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部(贵阳市警校)进行。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院校录取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录取。考生录取后须与贵州省公安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7年,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本科第一批及以后批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