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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公安厅警卫局接收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2015-11-16 16:14:56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贵州公安厅警卫局接收应届毕业生公告发布。贵州公务员考试网获悉,2016年贵州省公安厅警卫局计划接受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名(男,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法学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名,教育学类(运动训练专业)1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至12月6日。现场报名及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作为最终人选可参加2016年初由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的知识能力考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身体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公安部政治部确定后另行通知。笔试可参考2016年贵州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贵州省公安厅警卫局接收2016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贵州省公安厅警卫局是在公安部警卫局和贵州省公安厅双重领导下的一支保卫来黔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在黔举行的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安全的公安现役部队,执行解放军的条令条例,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多年来,我们为了提升部队整体素质,不断地从全国各地高校中吸纳有志献身警卫事业的优秀人才,他们充实部队后在警卫岗位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贵州警卫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招收的专业范围与名额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下达的接收计划,2016年贵州省公安厅警卫局计划接受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名(男,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法学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名,教育学类(运动训练专业)1名。
  二、招收条件和要求
  (一)文化学历。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二本)以上的应届毕业生,且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院校、独立院校、民办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走读、委培、自费、自学考试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中专起点大专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2、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或补考累计4门(含)以上的,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被作留级处理的,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3、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其它单位已经报名的考生(禁止重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立场坚定,现实表现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从事公安警卫事业,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三代以内)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和违法违纪问题,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三)身体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协调,反应灵敏,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
  (四)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24周岁、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年龄应在29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五)服役年限。保证入伍后安心服役,勤奋工作,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三、接收方式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初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gzjw2016@sina.com。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免冠证件照、生活照(扫描件或照片各一份)、学习成绩表、个人简历(注明所学专业、身高、视力、政治面貌、联系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至12月6日。我局将严格按照《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以及警卫工作对警卫人员形象气质的特殊需要,进行网上初步筛选;通过初选可以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将在2015年12月11日前予以通知。
  (二)现场报名及体能测试:2015年12月中下旬为现场报名、体能测试时间,地址为贵州省公安厅警卫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汤加坡89号)。符合招收条件和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学校教务处盖章,注明此件为原件复印件)、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红底免冠彩照2张,个人简历2份(纸质、电子版各1份),并自带参加体能测试的运动服装。我局将严格按照《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对报名学生是否符合接收条件(学校、专业性质、年龄、身高、视力等)进行审核,全部符合接收条件的考生予以报名登记,可参加体能初步测试。
  体能初步测试严格按照《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中的测试标准,对符合报名登记条件的学生进行立定跳远(男生1.7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测试。
  (三)确定参考人选:现场报名及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作为最终人选可参加2016年初由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的知识能力考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身体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公安部政治部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政治审查: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的上述各项考试考核合格者,我单位将对各项考试考核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政治审查对象,并对政审对象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主要情况进行政治审查。
  (五)签订协议:政审合格者,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照接收计划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并签订接收协议。
  四、享受待遇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年。内容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
  培训结束且考核合格的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武警中尉警衔,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五、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一)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1、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
  2、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不全的;
  3、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4、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5、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二)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入伍强化训练、业务技能集中训练和基层当兵锻炼、岗位任职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院校或单位综合考评后,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六、联系办法:
  地     址:贵州省公安厅警卫局
  (贵阳市南明区汤加坡89号)
  联 系 人: 政治处冯绍华副主任、王颖干事
  联系电话:0851—5279607、5279602
  贵州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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