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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公务员招录和人民警察加分公告

发布:2016-05-07 10:04:29 字号: | | 【 打印 】
  贵州省2016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加分及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6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的有关规定,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贵州省2016年省直及垂管系统单位少数民族加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名单。经少数民族身份信息核实,现将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贵州省2016年省直及垂管系统符合加分考生名单(第1批)》(附件1)。
  二、需进一步确认考生名单。需进一步确认民族信息的考生(名单见附件2)请于2016年5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省政府大院五号楼13层1310办公室)进行加分审查确认,加分审查结果预计在2016年5月9日公布。
  三、有关事宜。加分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请考生及时核实本人加分情况并密切注意“贵州省公务员局网”公布的加分审查结果。若对加分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5月13日前向省公务员局反映。如因考生未阅读网站公布的信息造成不能加分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851-86826549。
  附件:
  贵州省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