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黔南州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面试及有关事宜公告
黔南州2016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面试及有关事宜公告
贵州省2016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现场资格复审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6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贵州省2016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州2016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面试工作,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面试工作在黔南州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黔南州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资格复审后职位招录计划调整及取消情况
1、40012独山县公安局06玉水派出所民警,由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达不到《招录简章》规定比例,招录计划由2人调整为1人。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7月9日、10日2天(各招考职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面试地点: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贵州省都匀市斗蓬山路)
四、面试对象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3。
五、有关事宜
(一)请考生于2016年7月6日9:00至7月8日24:00登陆“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n.lss.gov.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逾期不打印面试准考证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须达到本考场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按《招录简章》规定参加体能测评。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能测评拟定于2016年7月11日进行,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的公告。
(四)面试当日7:30面试人员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8:1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算办法按《招录简章》的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须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
黔南州委组织部 0854-8223015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4-8224308
监督电话:
黔南州纪委监察局派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854-8234000
六、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都将在“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n.lss.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黔南州公务员公开招考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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