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黔东南州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选调生总成绩、体检名单公示
黔南州2016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考试总成绩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黔南州2016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现场资格复审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6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贵州省2016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黔南州2016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黔南州2016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总成绩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6年7月15日至21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向黔南州公务员公开招考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854—8224308、8223015)
二、体检时间及分批次情况
体检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28日、29日(共三天),分为三个批次进行。
1、7月27日,体检人员为报考州级机关(单位)、瓮安县、三都县、平塘县、罗甸县、龙里县、荔波县公务员职位的考生;
2、7月28日,体检人员分别为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及报考惠水县、贵定县、福泉市、独山县公务员职位的考生;
3、7月29日,体检人员分别为报考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及报考都匀市、长顺县公务员职位的考生。
(体检人员名单及分批次情况详见附件)
三、有关事宜:
1、体检人员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本人1寸证件照1张、钢笔或签字笔1支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请于7月26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匀市文峰路23号)2楼考试指导中心申请打印面试准考证。
2、请体检人员根据体检时间的安排,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都匀市沙坝七星路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原四一四医院,都匀市区可乘2路、28路公交车到达)门诊大楼前集中。
3、注意个人卫生、休息和饮食,体检前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晚上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确保个人通讯工具全天畅通。体检费用320元,由考生自理。考生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水及食品,部分体检项目检查完毕,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附件:
黔南州公务员公开招考工作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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