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邯郸肥乡县公安局补录招聘治安管理员35人公告
2015河北邯郸肥乡县公安局公开补录招聘治安管理员35人公告发布。河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10日。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司法基础知识。笔试时间:12月12日下午。
2015河北邯郸肥乡县公安局公开补录招聘治安管理员35人公告
为补足因辞职、解聘造成治安管理员缺口,保证基层基础工作实力,经与肥乡县公安局协商,现就面向社会为肥乡县公安局公开补录招聘治安管理员工作做出如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及用工方式
1.招聘原则: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2.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用工方式。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治安管理员35人,其中:招聘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名,复员退伍军人15名(高中以上文化)。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招聘对象:具有肥乡县户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城乡复员退役军人(高中以上文化)。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1月1日以前出生),26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有特殊技能的年龄可延长至28周岁;
3.要求身高1.72米以上,双眼裸视力0.8以上;
4.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健康;
5.全部招聘人员为男性;
6.同等条件下有驾驶证的优先录取;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其他不适合从事治安管理员工作的人员,不予招聘。
五、报名办法
1.发布招聘简章。
从2015年12月3日至12月8日,在肥乡电视台、百度贴吧、肥乡吧等网站发布招聘简章,也可登录邯郸市天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邮箱:thrlzp@126.com(登陆密码:th123456)查询。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时间:自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10日。报名时网上填写《天海公司公开招聘治安管理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发送到天海公司接收网上报名邮箱(hdthrl@126.com)。
(3)资格审查时间:自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0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
②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8张,两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
③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证的毕业证书信息表,不能从网上查证的不能通过审查。
④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资格审查地点:肥乡县新县委西侧如家宾馆三楼305房间(广安路与井堂街交叉口西北角)。
(5)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6)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5年12月11日到资格审查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咨询电话:0310-8272372,0310-3157788,15133094657
六、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通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档案审核、政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1.体能测评
测试时间:12月12日上午8:30
测试地点:肥乡县一中(集合地点学校西门外)
测评项目:1000米跑
评分标准: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按体能测试成绩和招聘名额分两类按1:5比例确定人选(即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前100名,复退军人前75名),如通过体能测试人数不足1:5比例,则按实际通过体能测试人数确定入选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
笔试时间:12月12日下午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司法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复退军人统一试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内容为考试时间90分钟,按照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分两类确定人选人员(即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前60名,复员军人前45名)。
3.面试
面试时间:12月12日下午
面试内容:逻辑思维,快速反应,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方式:结构化方式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由专家现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4.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取笔试成绩高者。
5.政审考察
按照总成绩分两类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员(即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前20名,复员军人前15名),政审考察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规定》执行。对因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资格,并依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分类依次递补。
6.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临时指定县级以上医院
体检费用:费用自理
对体检不合格者,依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分类依次递补。
7.注意事项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考察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治安管理员的工资标准参照邯郸市城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执行标准为1420元/月),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工资和保险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随标准调整而调整。
被聘用人员由邯郸市天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由邯郸市天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肥乡县公安局工作,工作岗位由肥乡县公安局安排至治安管理及巡逻工作岗位,被聘用人员日常管理由肥乡县公安局按劳务派遣协议执行,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和具体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影响面广,政策性强,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尽职尽责,确保每个环节不出任何问题,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整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及时间安排。
九、其他
本次招聘事宜如有变动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