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沧州青县公安局招聘50名巡逻辅警公告
河北沧州青县公安局招聘巡逻辅警公告
根据我县公安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巡防辅警。为切实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冯伟,副组长:公安局政委张旺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俊,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吴彦庆,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闻革,成员: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长韩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股长吴宝明,公安局督察大队长任桂林,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孙文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文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公安局巡防辅警50名。
(二)应聘条件:
1、公道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无违法记录,本人未参加过反动团体。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凡被公安辞退或从公安辅警岗位辞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3、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4、青县户籍,男性,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1月1日之间出生,复员退伍军人要求为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为普通类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以学信网学历查阅结果为准)。
5、五官端正,无残疾和传染病,无纹身,无口吃,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左右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
(三)聘用待遇
以县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招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局劳务派遣制巡防辅警执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青县消防大队
3、联系电话:5285721
4、报名办法
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蓝底),报名费100元/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填写《2017年公安局招聘巡防队员报名表》予以报名。
三、考试办法及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体能考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其中体能考试60分,面试40分。体能考试项目为3000米长跑、立定跳远,两项考试成绩标准各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体能考试成绩=两项考试成绩的和乘以0.3。体能考试前请参加者自费办理一份意外保险,未办理意外保险的不能参加体能考试。体能考试成绩前75名进入面试环节,遇有体能考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考官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满分40分。总成绩的前50名进入体检、资格复审环节,遇有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能考试成绩前75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进入体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青县公安网燕赵警民通网站(http://www.czpolice.gov.cn/czqx/web/index.php)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考人员需密切关注该网站。体检、资格复审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县公安网燕赵警民通网站(http:// www.czpolice.gov.cn/czqx/web/index.php )进行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四、考试步骤及要求
1、2017年10月1日至10月7日分别在青县电视台、青县政务网、青县公安网燕赵警民通网站(http:// www.czpolice.gov.cn/czqx/web/index.php )、青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qxgajwx)发布招聘公告和实施方案。
2、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在青县消防大队进行报名,报名合格人员现场领取《体能考试通知单》。
3、10月12日报名合格者进行体能考试,考试时须携带《体能考试通知单》、身份证、人身意外保险。
4、10月13日体能考试成绩前75名到公安局二楼政治处领取《面试准考证》。
5、10月14日体能考试前75名进行面试,面试时需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
6、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体能考试通知单》、《面试准考证》上注明,不按要求携带资料的将不能参加相应考试。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地点及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体检费用自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本人档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出具有无犯罪记录和参加反动团体的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及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由计生局出具),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履行聘用手续
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每年一签。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