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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沧州盐山县教育系统招聘155名公告

发布:2018-07-03 15:21:01 字号: | | 【 打印 】
   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公开招聘161名工作人员的 公告
  为了进一步充实各单位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1名,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此次为扶贫办等23个单位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61人。各单位招聘情况详见《2018年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应聘人员可以通过青县政务网站查询报考信息。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此次招聘工作人员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年龄上限以基本情况表为准(周岁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专业要求及岗位设置见《2018年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其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5.具有青县户籍或青县生源地,普通类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基本情况表》要求确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进行处理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人员待遇:
  城管局和环保局招聘的38名派遣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为:工资总额=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生活补贴+工作津贴+特岗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年20元/月,每增加一年聘期增加20元/月;工作津贴10年以下150元/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240元/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330元/月,20年以上420元/月;特岗津贴300元/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其他21个单位招聘的123名派遣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为:工资总额=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生活补贴+工作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年20元/月,每增加一年聘期增加20元/月;工作津贴10年以下150元/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240元/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330元/月,20年以上420元/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6月23日至6月29日在青县政务网和青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9:00至7月4日17:30。
  2.报名地点: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20房间。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到现场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并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相关资格证书,以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资格审查表》现场报名现场提交。
  4.资格初审及缴费。由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予以报名并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9日9:00至12:00到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20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
  6.开考比例: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合格分数线为60分。
  7、凡报考此次招聘的考生一律由本人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对本人所提交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公示栏发布。
  盐山县人社局盐山县教育局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河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冀教师【2012】19号)、《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14号)及《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18年特岗教师专项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采取选聘方式为我县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155名,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选聘单位:全县69所小学和18所初中。
  选聘单位基本情况:全县69所小学和18所初中,现有专任教师3021名其中:小学专任教师1996名、初中教师专任1025名。现有在校学生59331人,其中:小学在校生44242人,初中在校生15089人。
  二、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范围及方法
  1、选聘范围:2012年、2013年经特岗教师公开招聘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现一直在岗的盐山县特岗教师。
  2、选聘方法。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适应教师工作需要。
  5.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要求。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2018年全县中小学拟选聘工作人员155名。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盐山县教育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的《实施方案》制定《招聘公告》,在盐山政务网、教育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公告发布时间7个工作日。
  (二)审查资格条件
  招聘工作在盐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资格初审
  根据本方案规定的选聘范围以及选聘条件的要求,由县教育局负责审查资格条件。审查期间,凡发现与所要求的选聘范围和选聘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
  初审结束后,由县纪委牵头,县教育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及学历真伪。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察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县教育局具体实施。考察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主要考察工作实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无故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结束后,县教育局负责将体检合格人员上报盐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审批拟聘用人员名单。
  2、公示
  对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盐山政务网、盐山县教育局、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众提出异议且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3、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拟聘人员名册,按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工作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透明,由县纪委、县监察委负责全面监督。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盐山县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为成员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选聘工作组织实施工作。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键词: 2018河北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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