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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党政机关招聘公告

发布:2018-10-19 11:01:49 字号: | | 【 打印 】
  2018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党政机关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9:30至26日17:00。笔试包含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党政机关招聘公告
  为满足全区机关各单位的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40人,现予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一、招聘名额和原则
  区直党政机关、海北镇、新华路街道办共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40人,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信息发布
  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附件《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党政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18年10月18日- 26日,在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http://www.lutai.gov.cn/)、微信公众号“唐山芦台人才”(微信号:tsltrc)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请考生登陆网址(http://221.192.132.214:90)查询浏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户籍(含已婚报考人员配偶为芦台经济开发区户籍);经芦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招聘的在岗聘用制工作人员的配偶不限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全国普通类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全日制普通类本科毕业生放宽到唐山市(含县区)或天津市宁河区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8日至2000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芦台经济开发区本区户籍人员及其配偶、经芦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招聘的在岗聘用制工作人员的配偶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8日至2000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要求有“类”或“相关专业”的除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中凡涉及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的均须在2018年10月18日前已经取得,其他证明材料不视为取得相关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②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④受党政纪处分尚未期满的人员;⑤失信被执行人;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岗聘用制工作人员;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0月18日。
  四、网上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需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网址: http://221.192.132.214:90。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9:30至26日17:00。
  缴费时间:2018年10月22日9:30至27日17:00。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强烈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缴费,并关注是否缴费成功。)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因户籍不在本区按照配偶条件报名的,一定要在家庭成员中填写清楚配偶的单位和户籍,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报考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面试程序相关要求。
  7.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未按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完成网上报名、缴费的考生,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登录(http://221.192.132.214:90)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分类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视笔试结果而定。笔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不得携带各类电子设备(如:手机、计算器等)。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定于2018年11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且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不得替代。
  3.成绩查询。考生于笔试结束后登录(http://221.192.132.214:90)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和能够证明考生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部分人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审核未通过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时递补本岗位下一名次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后仍达不到比例时则减少或取消该岗位。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提交审核的材料所记载信息与考生报名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记录。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及格分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必须严格按照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面试,且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不得替代。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人员中递补。
  (四)总成绩合成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核人选确定
  按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笔试成绩高的、学历较高的(以报名时提交的学历证书为准)、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再有并列一并进入考核。
  六、考核、体检、公示、聘用
  (一)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组织部牵头结合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合分析能力等情况,其中文广新局的播音主持岗位还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播音业务能力,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按招聘计划进行递补。
  (二)体检
  考核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内自愿放弃,导致该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参加岗前培训后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岗位在备注中注明存在多个聘用单位时,由组织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本人专业等情况统一安排。
  七、福利待遇及人员管理
  新聘用人员聘期内实行聘用管理,由聘用单位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4年(含试用期1年)。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应发工资标准为23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工资调整为2800元/月(本科学历增加80元),逐年调整工资标准,首个聘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续聘的,工资标准调整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其中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人员,见习期为一年,录取后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缴纳。聘用为专技岗位人员可参加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办理。其中水务电力局“电力管理”岗位按照电力企业工资标准及社保规定执行。
  聘用单位强化对聘用制人员的考核工作,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定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聘,续聘的聘期一般为3年,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约,合同终止。被聘用人员以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合同的,履行相关手续后,准予解除合同。
  八、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69388305,69388275,15712222830,15712222831(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监督举报电话:022-6938828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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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