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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0名)

发布:2022-11-22 09:36:18 字号: | | 【 打印 】
\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选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2年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选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选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 2022年11月25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生备考可以借鉴参考公务员考试教材中心事业单位通用课程(点击订购)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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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选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从全县自收自支人员中选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调动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拟从全县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中选聘第三批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选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坚持德才兼备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数额
 
  本次选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岗位信息附后)。
 
  三、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容城县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在岗工作人员;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有尚在影响期内党纪政务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情况的不得应聘。
 
  四、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2022年11月21日— 2022年11月25日)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以照片形式上传经本人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报名网址为:https://bdyw2022syxp.ibaoming.net/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上午10:00,资格初审合格,线上缴纳报名考务费55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岗位分乡镇岗位和县直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项报考,最后按综合成绩高低分别进行选岗。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考试
 
  考试工作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成绩三日内在报名网站查询。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
 
  由县组织、纪检监察、编制、人社等部门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
 
  (四)考核
 
  根据学历、工龄、近三年考核情况、奖惩情况、参与管控征迁和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评分表附后)。
 
  综合成绩=考试成绩×40%+考核成绩×60%
 
  考核采用初评与复核相结合的形式,报考人员完成缴费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提交所在单位,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初评,并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报名表、汇总的“容城县选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评分表”(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相关佐证材料交人社局。县组织、编制和人社部门依据评分细则、初评分和提交的佐证资料进行复核。考核成绩确定后,可以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依据综合成绩确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报名人员可以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按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岗位末位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1.报考本单位的;2.考核成绩高的;3.学历层次高的;4.受奖层次高的;5.参加工作时间长的;6.出生时间早的。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
 
  (六)选岗
 
  依据综合成绩,按本人所报县直岗位、乡镇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具体岗位。逾期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依据考试成绩、考核成绩及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考核、体检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依据档案资料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有异议的需查清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交本人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按照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五、疫情防控
 
  本次选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各环节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者在所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政策咨询电话:0312-5600304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053
 
  监督举报电话:0312-5697187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2022年11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brc.gov.cn/news/00-80-67-1-12/2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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