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河北沧州市海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4名)
河北沧州市海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摘要
2024年河北沧州市海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发布,经海兴县政府研究,决定为县公安局招聘24名警务辅助人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上午9:00至3月10日下午17:00,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知识、文学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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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市海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正文
【公开招聘】海兴县公安局
——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经海兴县政府研究,决定为县公安局招聘24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24名,具体详见《2024年海兴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男性岗位要求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女性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4年毕业应届毕业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须具有海兴县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海兴县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海兴县户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矫正视力1.0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身体质量指数(BMI值)在18.5—28之间,无纹身及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4年海兴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3月1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0.现在公安局机关及警种部门工作的辅警;11.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及《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被招聘到该人民警察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上午9:00至3月10日下午17:00,缴费截止时间至3月11日下午17:00。
报名人员登陆https://zp.tuojin.cc/,选择海兴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版块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和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二),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报名时须先使用有效的手机号进行验证,验证完成后可直接选择想要报考的岗位进行申请,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验证时所用的手机号”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唯一标识,请报考人员务必使用自己的常用手机号进行报名。
(4)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证件照(130像素*170像素,jpg或png格式),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审核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6)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从网上缴费。超过缴费时间没有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13185487010咨询。
(7)报名咨询。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写明,不再政策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13185487010,咨询电话接通时间在报名期间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8)网上报名的考生一定要及时关注审核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查看原因,按照反馈信息进行修改,并在报名时限内再次提交审核。
3.打印《笔试准考证》
3月13日8:30至3月15日17:30,资格初审通过并交费成功的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知识、文学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笔试成绩、是否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请于笔试结束2日后,在报名网站查询。体能测试通知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时间、地点等详细内容以通知单为准。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内容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试结果、是否进入下一环节请于次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查询。证件审核通知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体能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
(四)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1.审核的时间和地点,时间见公布的证件审核通知,地点为县公安局办公楼二楼大厅;
2.考生证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毕业证书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学历查询证明、退伍证、笔试准考证和其他有关证明等。
按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有海兴县常住户籍报考的人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薄等佐证材料。
3.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考生证件情况进行审核,同时测量身高、体重,检验有无纹身。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成绩之和,其中笔试成绩按照50%比例折算,面试成绩按照50%比例折算,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付。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以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政审、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及资格复审环节,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有关待遇
公安辅警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2个月,实习期6个月(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与近的来县公安局统一招聘的特警队员工资待遇一致,岗位调整后工资待遇随之变化。试用期内如有人员离职,从本资报考人员中补录。
五、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机关及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一经发现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纪委监委机关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涉及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人员等相关事宜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查询。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海兴县公安局
2024年2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I6DKw5Gu377ifXwUe1k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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