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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共湖北省委讲师团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2015-05-29 16:04:54 字号: | | 【 打印 】
  资格复审时间:6月2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6号省委讲师团315室
  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本单位党组(委)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录用已满2年、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且同意报考。选调生无论报考何类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
  三、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四、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5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五、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其他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联系电话:027-87303365,027-50705393,15907126798
  附件:中共湖北省委讲师团资格复审公告及名单
中共湖北省委讲师团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时间 6月2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6号省委讲师团315室
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本单位党组(委)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录用已满2年、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且同意报考。选调生无论报考何类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
三、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四、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5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五、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联系电话 027-87303365,027-50705393,15907126798
附件:中共湖北省委讲师团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湖北省委讲师团

招录机关 招录职位 职位代码 招考计划 姓名 准考证号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 公安基础知识 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折算分 笔试排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单位 备注
中共湖北省委讲师团 理论辅导处主任科员以下 2001055001 2 李子建 102426008816 70.4 63.5 0 0 33.6475 1 武汉理工大学 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中共湖北省委讲师团 理论辅导处主任科员以下 2001055001 2 杨  博 102423100117 72.8 59.5 0 0 33.4075 2 华中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  
中共湖北省委讲师团 理论辅导处主任科员以下 2001055001 2 张  俊 102422303130 64 64.5 0 0 32.1125 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 河南省新县县委办公室  
中共湖北省委讲师团 理论辅导处主任科员以下 2001055001 2 王  波 102422613807 68 58.5 0 0 31.8625 4 武汉大学 中外政治制度 武汉市汉阳区委宣传部  
中共湖北省委讲师团 理论辅导处主任科员以下 2001055001 2 梁来成 102426101413 64.8 61 0 0 31.545 5 华中师范大学 政治社会学  
中共湖北省委讲师团 理论辅导处主任科员以下 2001055001 2 刘  欢 102421401205 61.6 63.5 0 0 31.2275 6 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备注:
  1、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笔试折算分=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
  2、公安(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笔试折算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55%+申论试卷成绩×45%)×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20%。
  3、其他职位,笔试折算分=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55%+申论试卷成绩×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