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国资委)
根据《湖北省201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笔试和资格复审,现将省国资委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面试时间
2015年6月27日上午8∶30,下午13:30
(二)面试地点
湖北省人民政府大楼6楼(省国资委,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7号)
乘车路线:乘坐411、522、701等公交车至洪山路站下车,或者乘坐地铁2、4号线洪山广场站下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国资委人事处 刘柳 027—87236245 87815329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进行身份确认。
2、请考生提前熟悉面试地点。请报考2001095005职位的考生面试当日上午7:50前到省政府大院大门处集中,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下午12:50前到省政府大院大门处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领进入,并抽签确定面试出场顺序。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面试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无论是否使用,均按作弊处理,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室,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5、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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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资委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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