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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公务员面试热点:事业单位“终身制”改为“合同制”

发布:2015-09-06 15:29:50 字号: | | 【 打印 】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湖北公务员面试热点:事业单位“终身制”改为“合同制”。进入了面试环节的你,是否感到很紧张,怕面试官出的题你听都没听说多,怕一不小心说错话,而错失了这个机会。那么,你是否每天都有关注社会热点,你是否懂得一些面试技巧呢?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6湖北公务员面试热点:事业单位“终身制”改为“合同制”
  国家出台2014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事业单位编制由“终身制”改为“合同制”。对此,你怎么看?据此谈一下你对你所竞聘的事业单位岗位的理解。
  【解析
  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能够有效解决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慵懒散问题,是事业单位用人方式上的符合现实需求的有利举措。
  首先,“合同制”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这既能保证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和受聘者个人的工作稳定性,又能够拓宽选拔渠道,有利于人员的合理流动,从而有利于调整干部结构。
  其次,依据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这在制度上解决了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上存在的“慵、懒、散”问题。能够激励干部奋发上进,扩大用人单位灵活的用人自主权。
  最后,有利于促进人才竞争、人才流动,有利于发挥干部技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有利于“唯才是举”、“选贤任能”社会风气的形成。当然,还需要有严格和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保驾护航,才能让该制度实施的更好。
  我报考事业单位,因为合同制对我来说,是一种激励。我会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不仅做到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最基本要求,还要像更优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始终保持一种不学习就落后的危机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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