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公务员考试招考7437人 开展分级分类测评
其中,省级机关将招录179人,市(州)级机关招录1190人,县(市、区)级机关4376人,乡镇(街道)1692人。3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4月23日至24日笔试;7月底完成录用工作。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不指定用书,考生可结合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乡镇实行5年最低服务期
今年,全省县乡基层机关共招录6071人,占全省总计划的81.59%。招录计划同比增加1669人,其中县乡机关增加1305人,增长部分主要用于基层扶贫攻坚一线。
基层艰苦边远地区继续降低学历、年龄门槛:乡镇(街道)机关定向村(社区)干部招录238名;全省县(市区)以下机关设置444个职位,专门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外,为招录留得住的“永久牌”干部,继续对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阜山试验区内所属县(市、区)以及国贫、省贫县共540个职位限本地户籍和生源。此外,全省乡镇(街道)机关职位、享受定向招录政策职位实行5年最低服务期。
开展分级分类测评 设置87个紧缺人才职位
今年,我省继续开展分级分类测评。面试将采取结构化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种测评形式,按照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个层次,实施分级考试。笔试环节,在公共科目考试之外,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考生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结合村(社区)干部的特点和乡镇(街道)能力素质需要,分类单独命制笔、面试题本。省纪委、省发改委将组织本单位的专业科目考试,武汉市外侨办、民宗委的语言翻译职位将进行专业面试,突出对专业能力和素质的测查。
各地、各部门还根据本地、本行业需求设置87个党政紧缺人才职位,储备一批熟悉现代工业农业、新兴产业等方面的优秀专业人才。
设置报考负面清单 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
建立报考门槛的负面清单,对具有违纪违法等情形的人员禁止报考公务员。继续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今年起,修改后的《刑法》已将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省公务员局负责人表示,将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坚决惩处考试作弊行为。
招录安排
3月20日-3月26日,网上报名;
3月20日-3月27日,网上资格初审;
3月28日-4月2日,网上确认缴费;
4月19日-4月23日,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4月23日-4月24日,举行公共科目笔试;
5月底前,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5月下旬,组织资格复审;
6月上旬,全省统一组织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