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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省发展改革委考录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发布:2016-06-15 14:52:43 字号: | | 【 打印 】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湖北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公布如下:
  一、考试目的
  考察考生对我省基本省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总体把握,以及对省发改委职能职责的掌握情况,更加全面、客观地考察考生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评价指标
  1、是否了解省发展改革委的基本职能和主要业务工作;
  2、是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所思考并形成自己的理解;
  3、文字是否流畅,逻辑是否清晰,分析判断是否切中要点,层次和重点是否分明,论点和对策等水平质量如何。
  三、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00分。
  四、答题要求
  考生应根据试卷题本要求,在专门设计的答题卡上作答,做在试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不得在答题中提及姓名、工作单位、履历等个人信息。
  五、其他说明
  1、专业科目考试于2016年6月17日(周五)下午14:30-17:30在委机关B座4楼多功能报告厅进行。考生须提前10分钟入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
  2、为帮助考生了解有关情况,现提供部分背景资料,仅作参考,不作为考试范围或其他依据。
  附:省发改委2016年公务员招录专业科目考试参阅资料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