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2名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2名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市人社局决定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2个,其中政策研究、文字综合职位1个,社会保险业务管理职位1个。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遴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具有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职位条件
1.政策研究、文字综合职位
(1)具有较强的政策研究和文字综合能力;
(2)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职位
(1)熟悉社会保险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
(2)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社会保险机构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服务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申请报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5,低于1:5的取消遴选计划。
考生在2016年12月30日-2017年元月13日,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荆州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一式2份(见附件1,含电子版照片,JPG格式,20K左右),纸质报名表一式2份请考生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报名表(含电子版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371260349@qq.com,标题格式为姓名加报考职位。网上上传报名表截止时间为2017年元月13日17:00。联系电话0716-8278477,0716-8257403。
(二)资格审查和报名缴费
2017年元月16日14:30-16:30,考生携带纸质《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公务员(参管)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以及招录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报考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职位的,需携带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的证明;报考文字综合岗位的可携带个人起草的重要文稿或公开发表的文章,到市人社局1号楼9楼会议室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三)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中,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笔试和面试
本次遴选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笔试和面试时间定于2017年元月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计划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市人社局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人选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先从考察人选中递补,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组织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0716—8257403
考务咨询电话:0716—8278477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