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宜昌市夷陵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宜昌市夷陵区2017年下半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6〕33号)、《关于实施“我选湖北?爱上宜昌”计划 大力促进大学生在宜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宜办发[2017]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需求条件
1、区物价局成本监审分局1人,财务、法律等专业,全国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区林业局林业科技推广站1人,林业类专业,全国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区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局1人,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等专业,全国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夷陵医院5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优先。
5、区妇幼保健院2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优先。
6、区教育局2人,其中,东湖初中1人,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实验初中1人,地理专业,全国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
7、区财政局会计事务管理局1人,财务会计类专业,全国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8、区民政局光荣院1人,社会工作专业,全国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优先。
9、区委宣传部新闻中心1人,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擅长新闻采编工作。
10、区广播电视台记者3人,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新闻传播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动画、电视编辑、新媒体与信息网络、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和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岗位引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有同类岗位工作经历的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二、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成立工作专班,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条件审查、面试、考察考核、体检、公示公告、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三、引进政策
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符合工龄条件的按政策连续计算;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纳入组织人社部门重点跟踪管理。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者请投递个人简历至QQ邮箱,报名邮箱:175459147@qq.com 。邮件主题请按“单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毕业高校+专业+学历学位”的格式发送。
本次报名的截止时间为8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根据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查情况,择优确定面试考核人选。报名人员在8月23日前仍未收到面试通知的,请另行选择其他地方应聘,恕不再一一回复。
联系人:吴科长,联系电话:0717-7823609。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