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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潜江市城市管理局招聘行政执法协管员公告

发布:2017-10-19 16:28:39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潜江市城市管理局招聘行政执法协管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9:00至11月3日16:00。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潜江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公告
  为充实潜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线执勤力量,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执勤任务,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30名。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岗位代码
  (一)城管大队岗位一14名(男性、岗位代码201701)
  (二)城管大队岗位二13名(男性、岗位代码201702)
  (三)城管女子中队3名(女性、岗位代码201703)
  二、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前科;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三)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着城管制服短装时身体裸露部位无直径超过3cm的纹身;
  (五)年龄三十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至1999年10月出生),身高:男1.70米、女1.60米及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至1999年10月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9:00至11月3日16: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潜江人事考试网(www.qjrsks.com)进行。
  (三)报名要求及办法:
  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31日9:00至11月3日16: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缴费后,视为签订了《潜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招聘考试诚信承诺书》。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登记照,jpg格式)。
  (四)查询报考初审结果与缴费
  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初审结果。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应于2017年10月31日9:30至11月5日16:00期间在该网站上缴纳50元报名考试费。未按时报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缴费确认者请于2017年11月7日9:00至11月10日22: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潜江市人事考试院(6235833)联系解决。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出现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情况,原则上核减招聘岗位计划,确因工作需要,由市城市管理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放宽招聘比例或合并招聘岗位计划考试。
  具体事宜在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
  (三)面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加分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考试成绩加1分;如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考试成绩加2分:
  1、具有城市管理工作经历1年以上加1分;
  2、复退军人加1分。
  (二)加分审查:有城市管理工作经历的出具原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证明及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第1个月的、最后1个月的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必须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复退军人出具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于11月6日9:00至11月8日16:00期间到市城市管理局进行审核,以便加分,否则按放弃加分处理。加分人员在潜江人事考试网公示。
  七、成绩计算
  (一)考生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二)按招聘岗位职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成绩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数末位总成绩并列情况,对成绩并列考生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八、报考条件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比例对拟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报考条件资格复审,因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根据面试情况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员在潜江人事考试网公示。
  九、体检
  市城市管理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根据面试情况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进入体检环节。
  十、考核
  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弄虚作假、以及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城管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和面试情况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本公告第八条、第九条执行。
  十一、公示
  拟聘人员在潜江人事考试网、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二、用人方式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采取以钱养事的方式管理,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和工作岗位的调剂。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以钱养事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以钱养事的方式确定。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每月人头包干经费为18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二)每年按20%的比例评选优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被评为优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的年终每人奖励1500元。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人头包干经费和年终奖金等由市财政全额解决。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市城管部门与市人社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咨询电话:0728-6280863(市城市管理局);
  (三)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28-6235833(市人事考试院);
  (四)潜江人事考试网址:www.qjrsks.com;
  本公告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诚信承诺书
  2.考生面试须知
  2017年10月19日
  附件1:
  潜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
  招聘考试诚信承诺书
  我已阅读了《潜江市城市管理局补充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公告》的有关报考规定, 清楚并理解其内容。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
  2、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考试报名费,本人将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报名。
  3、如未在规定的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4、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接受监考人员检查、监督和管理。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5、如被确定为招聘对象,本人负责协调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工作。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附件2:
  考生面试须知
  1、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在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报到时间以前凭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到候考室报到,迟到者作弃权处理。
  2、面试开始后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面试抽签号进入面试考场。
  3、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已携带的,一律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按规定上交工作人员保管的,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作违纪处理。
  4、参加面试的人员在候考室内要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抽烟、大声喧哗,不得向外传递抽签信息,不得向工作人员打听面试的有关内容。面试人员遇到上卫生间等特殊情况,需要向工作人员及时报告,面试人员在候考期间不得借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候考室,否则将视为违纪。
  5、面试人员凭随机抽取确定顺序号进入面试考场,不得涂改和相互交换,否则将视为违纪。
  6、面试时,面试人员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室;面试人员答题时不得涉及本人姓名、家长、家庭及相关亲属(面试试题要求的除外)等有关背景信息;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除可以向考官和工作人员集体问好外,不能单独称呼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向面试考场内任何一名考官或其他人员打招呼,否则将视为违纪。
  7、面试中,考生不准在《考生面试题本》上作任何记录,可在草稿纸上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考生面试题本》和草稿纸带离考场。
  8、面试席位上有座钟,仅供面试人员掌握时间参考,不作为记时依据。面试时间以现场记时员掌握的时间为准。
  9、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结束后,听从主持人安排到面试考场外就座,等候宣布面试成绩,不得在面试考场内外随意走动、讲话、吸烟。面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候考室考生泄露考题,否则将视为违纪。
  10、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按“隔位报分法”当场宣布。宣布时,逐一报出考官评分、最高分、最低分和最后得分,考生听分、签名确认后离开面试考场。
  11、每个面试考场的上午前三位考生答题完毕后,由主考官组织对前三位考生的面试进行合议后,再由各位考官独立评分,并正式进入计分、核分和成绩公布环节。后面其他考生的面试正常进行。
  12、对面试违纪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