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学历
专业
部门名称
职位代码
考试提醒 官方微博 在线做题 视频讲演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湖北 >> 招考公告 >> 村官 >> 正文

2018湖北红安县引进到村任职大学生公告

发布:2018-06-11 09:28:15 字号: | | 【 打印 】
  2018湖北红安县引进到村任职大学生公告已公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湖北红安县引进到村任职大学生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大学生扎根乡村建红安”人才引进工作,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农村,我县拟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引进一批大学生到村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2018年计划引进100名左右大学生到村任职。
  二、引进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6.身心健康。
  同等条件下,下列对象优先引进:
  1.硕士、博士研究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等班级主要干部,院系以上学生会或团委干部,校级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各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
  3.涉农专业和乡村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毕业生。
  三、方法步骤
  引进工作于2018年6月上旬启动,8月底基本结束。
  1.公开报名。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报名和高校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直至6月20日止。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红安政府网、红安网下载并填写《红安县引进大学生到村任职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能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1寸免冠彩色近照(以姓名命名)等电子文档、扫描件,打包一并发送至harc2018@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严格按“学校名称+考生姓名+大学生到村任职”填写。
  网上报名的考生,应于接受考核时向考核组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能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5张。
  (2)高校现场报名。定于6月1日上午9:00-14:00,在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体育馆举办人才引进双选会。参加现场报名的人员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能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5张,填报《红安县2018年引进大学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3份。
  (3)红安现场报名。自发布之日起,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红安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红安县供销社5楼)。所需提供的材料同高校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2.报名情况公示
  报名截止后,县委组织部确定报名成功考生名单并公示。
  3.集中面试。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名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集中面试。
  4.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核对象名单。派出考核组,到所在毕业学校、居住地或现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其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情况,通过与考核对象面谈等方式,审查其政治品德、能力素质、吃苦精神及社会适应能力等。
  根据面试和考核情况,开展综合比选,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
  5.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引进。县委组织部负责在红安网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引进对象。
  6.培训与录用
  岗前培训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由组织、人社部门与引进对象签订聘任合同。引进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到岗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选派去向
  到村任职大学生由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负责安排到村工作。
  五、管理工作
  1.到村任职大学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由县委组织部和任职所在的乡镇党委、政府共同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2.到村任职大学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间,县委组织部与到村任职大学生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
  3.大学生到村任职期间,上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用。
  六、待遇保障政策
  1.选聘的大学生工作报酬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3万元,按照有关规定为引进的大学生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个人交纳部分从工作报酬中扣除。
  2.县委组织部为到村任职大学生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
  3.到村任职大学生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七、流动政策
  1.引进大学生到村任职满1个聘期(3年)后,在县乡事业单位招考中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录。
  2.到村任职大学生被我县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热忱欢迎德才素质好、有志到农村锻炼的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并随时注意查看相关公告。
  本公告由红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3-5271910
  原标题:红安县引进大学生到村任职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红安县委组织部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