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学科教学论教师招聘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学科教学论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拟公开招聘2名学科教学论教师,学科方向为地理(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化学(化学学院)。
主要招聘对象包括中学优秀教师、师范院校学科教学论教师或相关专业博士毕业生。
二、岗位职责
为师范生开设学科教育教学理论课程和实践技能课程;
指导本科教学技能训练、教育见习与实习及毕业论文写作;
担任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导师;
开展学科教育教学课程建设和科研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学术理论素养和丰富的教学、教研、实践经验,热爱教师教育工作。
3.身心健康,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能够全职在教育教学一线开展教师教育工作。
(一)中学优秀教师必备条件
1.资历条件:中学特级教师原则上4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最高不超过50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须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48周岁。
2.科研条件:候选人的科研工作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项,其中在(1)、(2)中任选一项为必备项,其他为任选项。具体条件如下(每一项中分号前后为选择项):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研项目1项;或出版学术专著(或合著)1部。
(2)以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或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0篇。
(3)在省部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说课比赛、职业技能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或优秀校长)等称号;奥林匹克竞赛奖牌教练;省部级及以上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
(5)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名师称号;获得国务院或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称号;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优秀成果一、二等奖(排名第1位);指导学生在全国专业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或金奖(证书上明确指明为指导教师)。
(6)研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社会效应;研究成果及模范事迹在省部级及以上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报道。
(注: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心全文转载的论文视同CSSCI期刊论文;以上期刊论文均不含扩展版。)
(二)在职学科教学论教师必备条件
1.资历条件:讲师不超过35周岁,副教授不超过45周岁,教授不超过50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
2.科研条件:候选人近7年的科研工作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其中在(1)、(2)中任选一项为必备项,其他为任选项。具体条件如下(每一项中分号前后为选择项):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省级重大教育(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第一负责人。
(注:讲师条件:主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经教育部认定的第一主编规划教材1部。
(注:讲师条件:在《教育研究》、或《课程·教材·教法》、或《中国教育学刊》、或《中国电化教育》、或《电化教育研究》、或《比较教育研究》、或《教育发展研究》、或《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等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3)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5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0篇。
(注:讲师条件: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期刊论文均不含扩展版)
(4)主编教材1部;或出版学术专著(或合著)1部。
(注:讲师条件:主编教材1部。)
(5)指导学生在全国专业性或技能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或金奖(证书上明确指出为指导教师)。
(6)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教材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第1位,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或教材奖(有奖励证书者)。
(三)相关专业博士生必备条件
参照华中师范大学接收应届博士毕业生相关政策执行(具体要求见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人才招聘公告)。
四、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从即日起开始,截止至2018年11月8日,应聘者登录“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通过人事处网站登录或直接点此登录)提交申请并上传支撑材料。
2.资格审核。由教师教育学院和人事处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3.组织考核。由教师教育学院和人事处牵头组织学科教学论学术评议组、相关院系学科教学论教师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政治素质、面试试讲、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确定拟聘人选。
4.公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5.审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学校审批。
6.聘用。学校审批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师教育学院肖静芬;人事处(人才办)张艳
联系电话:027-67868130;027-67862129
邮箱:jfxiao@mail.ccnu.edu.cn;yhzhang@mail.c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