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海事处招聘协勤员公告
2019年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海事处招聘协勤员公告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武编[2006]21号)文件,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海事处,为正处级单位,隶属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业务上接受市地方海事局的指导和监督。负责东湖水域安全监管、水上经营秩序的维护、水上救助等工作。
现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协勤员3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办公室文秘工作;
2、负责一线执法辅助工作;
3、负责政策咨询及投诉处理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享有公民合法权利,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2、年龄35周岁以内,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服从管理,退伍军人、车船驾驶及维护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薪酬福利
录用后,综合薪资3000元左右,缴纳五险一金,并提供工作餐、工会福利等完备的福利保障。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19年4月17日下午17:00将《个人简历》(见附件1)及《报名表》(见附件2),以及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身份证、学历证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394564701@qq.com,邮件标题注明:“海事处+协勤员+姓名”,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二)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及聘用
1、拟入职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2、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2、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3、咨询电话:027-83889930邱老师(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1:个人简历.doc
附件2:报名表.xls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海事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