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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冈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196人公告

发布:2023-01-16 10:17:09 字号: | | 【 打印 】
\2023年黄冈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196人公告摘要


  2023年黄冈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196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31日17:00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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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冈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196人公告正文

 

才聚荆楚·梦圆黄冈 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为黄冈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引进数量。计划招聘引进196人。涉及市直19个部门所属36家事业单位共127个岗位。其中:博士研究生岗位10个,计划招聘26人;硕士研究生岗位117个,计划招聘170人,详见附件1.

  一是“百万年薪”招聘一批医学类博士研究生。计划招聘21人。重点引进临床医学类博士、知名教授、学科带头人,已聘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或曾担任三级甲等医院临床科室正、副主任优先。其中,市中心医院15人,市妇幼保健院4人,市疾控中心2人。

  二是公开招聘一批其他专业博士研究生。计划招聘5人。

  三是公开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计划招聘170人。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引进方式、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招聘引进方式

  “百万年薪”招聘医学类博士研究生,采取“公开报名、面谈考核、一人一策、择优聘用、招满为止”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其他专业博士研究生和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采取“公开报名、分类实施、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对于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可采取到招聘单位试工的方式进行测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招聘引进程序及相关事宜

  1.发布公告。在黄冈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g.gov.cn/)、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grsks.gov.cn/)和市直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2.公开报名。

  (1)“百万年薪”招聘医学类博士采取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到单位报名等多种方式进行。

  (2)公开招聘博士、硕士研究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网上报名入口(地址:http://ksw.hgrsks.gov.cn:88/2023/bmcx63.html),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50kb),提交确认即可。

  本次招聘资格初审、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grsks.gov.cn/)进行,报名咨询电话0713-8118701.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31日17:00.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应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及时打印《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建议打印4份)。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0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如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测试。

  根据招聘工作总体安排和各岗位报名人数,测试可采取面谈考核、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直接面试或试工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加试笔试,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测试(包括笔试、面试、面谈考核)均设置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岗位竞争等情况划定;面试(或面谈考核)成绩最低合格线在面试考前划定。具体合格线另行公告通知。

  重要提示: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各岗位依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测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入围考察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组织加试。

  (1)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2)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签订诚信承诺书、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承诺书和就业协议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考察。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体检(含心理测试)、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7.聘用和培养。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根据具体毕业时间,于2023年7月底左右分批聘用到岗。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政策待遇

  (一)“百万年薪”招聘医学类博士,各招聘单位分别按A、B、C三个不同类型确定政策待遇,最高年薪可达150万元,具体政策待遇详见附件1.

  (二)其它公开招聘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享受下列政策待遇。

  1、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按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2、试用期满享受特设岗位待遇。对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享受副高级、中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享受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

  3、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咨询电话: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0713-8695731);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的,可申请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咨询电话: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电话:0713-8368938)。

  4、近亲属可在黄州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黄州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5、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黄冈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四、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由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电话: 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13-8613277(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713-8612016(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http://rsj.hg.gov.cn/ztzl/sydwzpzl/gkzp/1147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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