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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招聘公告

发布:2018-07-11 10:55:28 字号: | | 【 打印 】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是经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隶属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承担我省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职责,负责重点交通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同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我局计划公开招聘8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海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条件、人数及招聘方式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8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如下:
  (一)考核招聘:路桥高级工程师1人。
  (二)考试招聘:路桥工程师3人、路桥助理工程师2人、人事专业岗1人、档案资料员1人。
  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及人数见《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对照表》(附件1)。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等,并提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年龄、资历等相关要求(详见本次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对照表);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处于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期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公布
  我局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海南省交通运输网、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海南省交通运输网、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发布的招聘公告中所提供的相关链接登录进入考务网络报名系统 (以下简称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8:00至2018年7月24日16:00。
  2.报名网址:
  http://www.daijun.com/index.php?m=loginkw&dw=7d2cSyeWGKHFECxB4XMO4VUXBEZzK%2FdjFP2d8EEa
  3.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各岗位要求条件,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4.上传照片等图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表(在社保机构打印)、职称证书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均限jpg格式,200kb以内)。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18年7月24日12时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报名系统将于2018年7月24日16时准时关闭,2018年7月24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
  6.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届时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我局将通过海南省交通运输网、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公布打印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7.报名须知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任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2)每个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均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须确保所留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南省交通运输网、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公示无异议后核发准考证。考试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招聘形式及内容
  根据不同岗位,本次招聘分为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或考试。
  1.考核招聘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情况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考核对象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招聘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百分制。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讨论确定。笔试成绩将在海南省交通运输网、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进行公示。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的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1:3比例,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表(在社保机构打印)、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诚信承诺书(在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经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主要核实应聘人员个人资料真实情况,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方面。
  体检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我局将根据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南省交通运输网、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由我局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的结果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确定后,我局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提交省交通运输厅审核,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制度政策执行;聘用人员必须要在招聘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才能办理调动。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各项纪律规定,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 系 人:王瑞杰
  联系电话:0898-66252263
  传    真:0898-66257093
  附件2:党员证明模板.docx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