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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8-07-11 10:59:11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以及报名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在职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符合各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见附件3)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8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聘人员信息表》(见附件),连同相关证书扫描件发至人事处邮箱:rsc668@163.com。
  2.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明(同时提供学信网和学位网的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扫描件。属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等。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应聘人员应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及近两年年度考核表。
  3. 报名要求
  (1)应聘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须按以下格式书写:“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最高学历+应聘岗位”,书写格式不规范的邮件视为无效邮件;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
  (3)应聘人员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评估意见书等。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5)应聘人员应留意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资格审查2018年8月16日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公告。
  (三)组织考试考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坚持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以试讲、面试等甄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适应岗位的能力进行量化考核计分。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所空缺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学院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本次招聘为编制外聘用,学院将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于老师
  联系电话:0898-63297741
  电子邮箱:rsc668@163.com注:暑假公告期间(7月2日至8月8日)如有疑问,请发邮件。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