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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诉前调解中心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公告(第1号)

发布:2024-09-12 15:51:22 字号: | | 【 打印 】
\三亚市诉前调解中心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公告(第1号)摘要

  三亚市诉前调解中心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公告(第1号)已公布,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00至2024年9月14日17:00。海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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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诉前调解中心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公告(第1号)正文

 
 三亚市诉前调解中心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公告(第1号)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做好诉讼与非诉讼渠道的相互衔接,全面推进三亚市诉源治理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更加便捷、灵活、高效。结合三亚市诉前调解中心工作实际,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专职调解员。现委托三亚嗨亚人力资源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嗨亚人力”)负责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通过考试面向社会招聘专职调解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亚市诉前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30人

  三、职位描述

  专职调解员是三亚市诉前调解中心通过公开招募吸纳的符合条件的个人,依法对案件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

  四、工作职责

  专职调解员依法对案件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履行下列职责:

  (1)接受委派或委托,协助法官开展调解,根据需要协调参与涉诉信访的调解工作;

  (2)接案后主动联系当事人,并通过笔录、录音、视频等方式记录调解过程;

  (3)协助案件调查及开展情绪疏导,开展诉前送达、诉前鉴定等辅助工作,案件档案整理、归档等;

  (4)负责相关工作的衔接、协调、组织、统筹、回访等;

  (5)撰写调解案例、进行调解宣传、配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6)完成诉前调解中心的其他工作事务。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伶俐,善于人际沟通;

  (3)熟悉计算机的基本操作,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打字效率较高;

  (4)50周岁(含)以下(1973年9月9日以后出生),大专或以上学历,法学、社会科学专业,有调解、法律、社区或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与学历条件,年龄具体可放宽至55(含)周岁(1968年9月9日以后出生);

  (5)具备基本写作能力及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6)政治素质过硬,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被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国家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其他不适宜担任专职调解员情形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和“嗨亚”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9日9:00至2024年9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名网址:https://syhr.ikaowu.com/

  4.网上报名须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8)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三亚市诉前调解中心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并在有效验证期内);

  (5)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报考岗位需要提交的承诺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7)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范围是全国,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8)个人信用报告(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凭本人身份证打印)。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全过程。报名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报考人员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名材料并留意后续通知及公告。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9月14日17:00关闭报名注册系统,不再接受报名注册和提交材料。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及笔试有关事项将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和“嗨亚”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础法律知识、调解相关规定等内容,实行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将“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和“嗨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按照统一时间要求,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报名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顺位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递补。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思维水平、专业知识、调解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调解经验等。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为1:2。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上述比例,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公告的发布

  面试公告将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和“嗨亚”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内容包括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

  3.面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在面试考点现场公布。

  (八)综合成绩的计算和运用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和“嗨亚”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十)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和“嗨亚”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薪酬待遇

  薪资组成为底薪及案件补贴(含五险一金),基本薪酬不低于3300元/月,案件补贴标准根据琼政字【2022】141号《海南省多元解纷工作补贴发放标准的指导意见》进行发放,根据调解难易程度、涉案人员的数量、涉案金额标的、调解质量和规范化程度等因素,设有100元/件、200元/件、400元/件、800元/件四档;案件经两次调解不成功,也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相关工作信息,包括公告、公示等,将统一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和“嗨亚”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三)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的考生,需按招聘单位要求,积极配合出具本人自愿放弃声明。

  (五)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意环节一经查实材料不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一部署、协调实施,切实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处全程受理干部群众的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0898-88866638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88256728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q2TtA3skDp-EgyYHR1L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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