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哈尔滨理工大学招聘168人公告
2015上半年哈尔滨理工大学招聘168人。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9:00-2015年6月4日12:00,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哈尔滨理工大学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理工大学是黑龙江省属规模最大的理工科大学,由原机械工业部所属的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电工学院和哈尔滨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于1995年合并组建而成,1998年划转黑龙江省属,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三校均始建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历经60多年的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管、哲、文、法、教育、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较强办学实力和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2003年,被教育部授予“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1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
学校共有4个办学区,其中在哈尔滨市有东、西、南3个办学区,在山东省荣成市有1个办学区。学校总占地面积211万平方米,教学基础设施面积90余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26万册,电子图书6000GB以上,中外文期刊15万册,文献数据库25种。现有教职工3038人,其中专任教师1616人,副高职以上人员941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日制在校生34400余人,留学生100余人。
全校设有21个学院、1个教学部和4个教学实践中心,有56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有8个国家级第一类特色专业,19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9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电气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7个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高电压与绝缘技术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另有10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1个,有1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6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省高校校企共建工程研究中心和1所甲级资质的建筑设计院。2009年学校科技园被科技部、教育部联合批准为国家大学科技园,2010年学校“黑龙江省电介质工程重点实验室”被科技部批准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011年学校“黑龙江省高效切削及刀具技术工程实验室”被国家发改委批准为“高效切削及刀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十一五”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973”、“863”计划项目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67项,省部级项目549项,企事业委托项目1000余项。科技成果获奖155项,其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21项。在教学研究方面,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4项,二等奖31项。出版论著2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8200余篇,被三大检索系统收录2500余篇。主办有《电机与控制学报》、《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报》、《科技与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四种公开刊物,其中《电机与控制学报》为EI Compendex (核心)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报》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科技与管理》为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为RCCSE中国权威学术期刊(A+)、全国高校百强社科期刊。
学校坚持内涵建设与外延发展相结合的办学方针,积极开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与欧洲、美洲和亚太地区20余个国家的高校、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成果。为推进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2006年与山东省荣成市政府合作,共同组建了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
建校60多年来,学校为全国制造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人才,很多毕业生都已成为大中型企业和其它领域的技术骨干和领导骨干,被企业(行业)誉为“现代工程师的摇篮”。面向未来,哈尔滨理工大学将以“稳定办学规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和突出办学特色,夯实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基础”为基本发展思路,力争到2020年实现国内一流地方性理工大学的建设目标。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服从岗位需要,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联合办学学生、专升本生、特长生)。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应聘人员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考核办法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5月27日9:00-2015年6月4日12:00。
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com/)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5年5月27日9:00-2015年6月4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职位,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6月11日9:00-2015年6月12日16:00
(2)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理工大学(学府路52号)新教学楼E0411。
(3)应聘人员需携带材料: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硕博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学院、所学专业、毕业时间);4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材料不齐或未现场确认的考生按自动放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5)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本网站和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人才招聘”专栏)通知。
(四)考试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应聘博士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校人事处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一)考核合格人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拟聘人员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三)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享受待遇
(一)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引进人员的服务期为5年以上。
(三)其他优秀人才如有意向,相关待遇可面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天浩、陈政;联系方式:0451-86390189;电子信箱:rensc@hrbust.edu.cn
九、哈尔滨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
0451-86390112
十、本公告由哈尔滨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