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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黑龙江佳木斯公务员考试面试前资格确认公告

发布:2015-07-22 16:15:30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佳木斯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的通知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讯:现将佳木斯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按照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具体分组及时间见附件2《面试资格确认职位分组表》。
  二、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时间:
  ⑴党群机关、检法非捆绑职位:2015年7月28日。联系电话:0454-8511063
  ⑵政府机关:2015年7月27日至29日。联系电话:0454-3986660
  2、地点: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8号楼)一楼人力资源市场1-4号窗口。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2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考生自行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下载、打印)。2015届统招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括学历、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等内容。2013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档案存放证明。要求社会在职职位的考生,要提供所在单位在职证明,并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考生要按照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的顺序排列好。
  2、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佳木斯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见本公告附件1),粘贴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本人1寸免冠照片。
  3、招考条件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要求具有“会计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要求是“中共党员”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党组织的证明材料;报考“项目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省级“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审核流程:
  ⑴政府机关
  第一步,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1号窗口打印考生信息表并将相关材料按顺序进行装订。
  第二步,考生持装订好的相关材料和有关证件原件到2号窗口进行审核。
  第三步,审核通过者持审核材料到3号窗口缴费并将审核材料上交。
  ⑵党群机关、检法非捆绑职位
  第一步,考生持装订好的相关材料和有关证件原件到4号窗口进行审核。
  第二步,审核通过者持审核材料到3号窗口缴费并将审核材料上交。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按附件2《面试资格确认职位分组表》分组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逾期不到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2日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