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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省法院系统部分审判职位《审判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发布:2017-03-02 14:35:43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黑龙江省法院系统部分审判职位《审判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发布。此次计划录用4293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入口)。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9:00至3月13日17:00,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3月9日9:00至3月14日17:00。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检法类)》和《申论(公检法类)》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4月22日-2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度黑龙江省法院系统部分审判职位《审判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17年度黑龙江省法院系统《审判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6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等。报考者必须按照要求在试题本及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三、考试题型
  本次考试题型为判断题、选择题等(具体题型、题量以卷面为准)。
  三、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职业素养和法律基础知识。
  (一)职业素养。主要测查审判职位必备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
  1.法律职业道德
  2.法治理念
  (二)法律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法学基础理论
  2.刑法
  3.民法(含知识产权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
  4.经济法(包括劳动法、证券法、不正当竞争法、招投标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
  5.商法(包括公司法、企业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等)
  6.民事诉讼法
  7.刑事诉讼法
  8.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
  省法院政治部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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