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7年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本次计划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111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7日09:00--9月11日17:0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2017年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拓宽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111名。具体遴选(选调)职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遴选(选调)计划》)。《遴选(选调)计划》详见以下网站:
(一)哈尔滨先锋网
(http://www.hrbxfw.gov.cn)
(二)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三)哈尔滨市公务员遴选网站
(http://2017lx.ibaoming.net)
二、遴选(选调)范围和条件
遴选(选调)范围为全省各市(地)及以下机关(含中、省直垂直管理系统市地及以下、农垦和森工系统管理局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和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或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除岗位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
5.具有连续2年以上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经历(其所在单位被批准为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时间应满2年以上);
6.考生按现职务层次报考,报考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主任科员,报考副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遴选(选调)单位对职务层次有特殊规定的,允许高职务层次人员报考低职务岗位,但录用后按照遴选(选调)单位招考职务层次任职;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符合相关单位拟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7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尚在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岗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历次遴选(选调)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遴选(选调)纪律的;
4.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遴选(选调)的注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9月7日09:00--9月11日17:00登录网站(2017lx.ibaoming.net),点击“2017年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登陆注册后,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网上进行,由遴选(选调)单位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公布的遴选(选调)基本条件和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等资格条件,及时对照片和报名申请进行审查。报考人员请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仲裁人员会尽快将仲裁结果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报名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三)缴费确认。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于2017年9月7日09:00--9月12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按系统提示进行缴费,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9月20日09:00--9月22日15:00登录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选调)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选调)人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遴选(选调)计划。特殊情况,需要降低开考比例的,必须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并在网上进行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限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选调)条件的职位。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以百分计,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具体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进入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数与各招录单位申报计划录用人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笔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公务员遴选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必须持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该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由遴选(选调)单位上报并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缩减、合并遴选(选调)计划或调整开考比例。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谈以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个别职位需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的,由遴选(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哈尔滨市公务员遴选网站。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考察与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遴选(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考察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能力素质是否与遴选职位匹配、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各遴选(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照1:1的比例集体讨论决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对进入体检名单人员进行体检,标准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由遴选(选调)单位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拟遴选(选调)人员名单由招考部门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遴选(选调)单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84568444
0451-848716920451-84871693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1894605403918946054049
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31日
(文章来源: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