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安市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文员公告
2017年北安市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11名合同制消防员、文员公告
为有效缓解我市现役消防员力量不足的现状,提高城市抵御灾害事故的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北安市公安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高素质人员,作为公安消防大队的辅助警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程序,通过考试与考核,把符合条件、素质良好的人员招聘到公安消防大队,协助现役消防队员从事灭火执勤工作。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计划
(一)岗位职责
合同制消防员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需遵守公安消防队伍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等相关制度,保证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和其他任务的完成。
文员主要负责公安消防大队监督管理社会单位的辅助工作。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9名,文员2名,共11人。
三、招聘条件
报考合同制消防员条件:
(一)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役退伍军人,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99年10月9日至1987年10月9日出生)。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无打架斗殴、无吸毒、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色盲、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视力条件良好。
报考文员条件:
(一)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性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99年10月9日至1987年10月9日出生)。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无打架斗殴、无吸毒、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色盲、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视力条件良好。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持复员证。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5日
3、报名地点:市消防大队二楼(铁西区珠江路东)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审查。
5、联系电话:0456—6691140 13846547502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100米、3000米跑。女子1500米跑、仰卧起坐、100米。按照《北安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体能测试得分对比表》进行考核,合同制消防员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文员体能测试满分50分。
(三)理论测试
文员进行业务测试,测试内容为计算机知识和公文写作。满分50分。
(四)面试
以上测试后,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用人单位有一票否决权,满分100分。
(五)体检
根据体能、理论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顺序,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过后,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各岗位所需人员进行分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如不服从公安消防大队分配,不予签定劳动合同。
(九)培训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五、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一)招聘人员为临时性公益用工,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市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二)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基本工资1800元/月。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同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市财政和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
(三)聘用的合同制消防员统一配发服装、标志。
六、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招聘工作能够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兆臣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蒋云龙 北安市人社局 局长
张 伟 北安市财政局 局长
杨印来 北安市消防大队 教导员
张彦爽 北安市消防大队 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安市消防大队,负责此次招聘具体工作。
主 任:杨印来 北安市消防大队 教导员
副主任:张彦爽 北安市消防大队 大队长
成 员:孙双龙 北安市消防大队 指导员
阴慧勇 北安市消防大队 中队长
北安市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