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佳木斯市汤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性加分有关事宜公告
2017年佳木斯市汤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性加分有关事宜公告
按照《汤原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对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考生,请携带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期满后省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及服务期满合同、“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证书、村村大学生计划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色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证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资格认定表及服务期满合同等),于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室进行现场审核,逾期未审核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如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确认的,请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性,对考生的各项资格审核将贯穿于考试过程始终,一经发现有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情况出现,将取消考生本次考试、录取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任何招考。
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