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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伊春市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确认的公告

发布:2018-05-24 09:12:04 字号: | | 【 打印 】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现就报考伊春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省直单位如地税、森工、农垦、监狱、社保等系统)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关事项公告如下:
  伊春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确认公告
  一、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1、2018年5月28日上午:党群机关(市直单位、县区和乡镇艰苦边远地区)、法院系统、检察系统
  报考部门代码:3171001-3171003、1171001-1171007、2173001-2173020(其中2173001-06由于岗位合并,在省里进行资格确认)、2174001-2174005
  2、2018年5月28日下午:行政机关市直单位、公安系统(含森林公安)
  报考部门代码: 3172006-3172017、2172001-2172005
  3、2018年5月29日上午:行政机关(县区和乡镇艰苦边远地区)
  报考部门代码:1172018-1172069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工作地点:伊春市人民警察学校六楼会议室
  二、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员。
  2、符合本次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标准的考生(以折合前分数为标准)。
  三、所需携带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可网上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兵役登记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男性考生,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只有高中、技校、中专学历的男性考生,必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以上条件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伊春市征兵办咨询电话:0458-3368099。
  4、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2);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提供学历认证报告);以高中(中专)学历的考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复印件(学校盖章)。
  5、报考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要出具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材料。
  6、有户籍要求的必须提供户口簿。
  7、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3);未就业的,须提供档案保管证明。
  8、要求党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党员证明。
  9、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2018年度伊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粘贴一寸照片,应与考生报名时网上照片一致)和承诺书(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在一页纸上),认真填写并在承诺书上签字后与其他材料一起上报。
  10、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必须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确认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报考行政机关的考生请于2018年5月23日-25日发送短信确认,短信内容:姓名+准考证号+单位代码+职位代码,手机号:13704584313(此手机不接受咨询);报考党群机关、法院和检察院部门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招录单位将与你联系确认。
  咨询电话:
  0458-3879828(党群机关)
  0458-3878598(行政机关)
  0458-3767623(法  院)
  0458-3770808(检察院)
  中共伊春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