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聘公告
2018黑龙江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6人公告
为调整幼儿教育师资结构,提高师资水平,打造与国际接轨的音乐教育特色幼儿园,根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一幼儿园(以下简称“市政一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8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0年7月9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2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77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2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9年及以后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派遣证、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两份。在职报考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下情况可以通过资格确认: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市政一园(南岗区满洲里街29号)。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携带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2018年毕业生证明》(附件4),并填写《2018年应届毕业生资格确认承诺书》(附件5)。
5.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6.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咨询电话:0451-84664717、0451-84664007。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规则。面试采取情景模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说课等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若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为准。考生面试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
3.公布成绩。面试后,将考生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多种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确保全面、客观、公正。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全程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1-84664079。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28日
关键词:
2018黑龙江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