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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就业援藏招聘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2018-11-30 15:24:46 字号: | | 【 打印 】
  2018黑龙江就业援藏招聘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公告已公布。本次黑龙江就业援藏招聘西藏籍高校毕业生381人,报名时间:11月27日—12月10日。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黑龙江就业援藏招聘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就业援藏工作,支持西藏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黑龙江省就业,经西藏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定,现就2018年黑龙江省企事业单位招聘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黑龙江省内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岗位,详见附件1、2。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事业单位岗位。
  1.招聘方式。事业单位岗位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确定录用人选。基本流程和要求:网上报名环节,毕业生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可参加笔试。笔试面试环节,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试卷分值标准为100分,以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体检、政审环节,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60%合并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第一,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录用;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17:00截止。毕业生应下载并准确填写《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报名表》(附件3)、《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信息表》(附件4),发送至jiuyeyuanzang1@163.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2个岗位。西藏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将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得参加考试。
  3.其他要求。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或录取资格。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企业岗位。
  1.招聘方式。企业岗位采取毕业生自主应聘、供需双向选择方式进行招聘。毕业生可查询各岗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并应聘。
  2.应聘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
  (三)资格审查
  西藏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在笔试前对应聘事业单位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初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初审的不能参加笔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咨询电话:0891-6845857
 
  原标题:2018年就业援藏黑龙江省招聘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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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就业援藏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