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伊春市辅警招聘公告
2019年黑龙江伊春市辅警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辅警100人。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5月21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伊春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伊春区迎宾路10号)。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黑龙江事业单位课程。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伊春市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伊春市伊春公安分局、铁力林业地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非编制人员,合同制管理),主要配合市纪委监委完成留置看护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岗位一:伊春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其中男37名,女13名;
岗位二:铁力林业地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其中男37名,女13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岗位;
(二)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生身高在165cm以上,女生身高在156cm以上;
(三)学历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
(四)岗位年龄均为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五)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岗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优先聘用条件: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在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聘用。
下列人员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确定人选-→成绩公示-→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试用-→聘用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告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5月17日。
(二)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5月2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网址: http://rsj.yc.gov.cn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人:伊春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伊春区迎宾路10号)。联系人:董春辉,电话:18445815052;甘 雨,电话:18714788866。
(五)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六)资格审查:按公告规定的条件,由市公安局进行资格初审,市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七)注意事项:
1、考生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工作岗位。
2、同一岗位报名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汇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1、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结束后,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其中一项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测试内容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时间不多于14.4秒;800米跑不多于4分35秒;纵跳摸高不低于2米55。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时间不多于15.4秒;600米跑不多于4分30秒;纵跳摸高不低于2米20。
七、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和政审
体检由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体检无异议者,由伊春市公安局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
应聘者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政审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每期为5年),工资2200元/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简称“五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市纪委监委和市公安局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十、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伊春市纪委监委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春市公安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