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黑龙江牡丹江师范学院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7人公告(二)
2022黑龙江牡丹江师范学院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7人公告(二)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牡丹江师范学院:公益二类,按正厅级事业单位管理。学校已成为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省属本科院校,是黑龙江省基础教育研究中心之一,现具有学士、硕士两级学位授权体系。(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mdjnu.cn/)。
学校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工作从学科专业建设、人才梯队建设的大局出发,紧密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着眼于长远发展,统筹规划。
(二)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注重引进高水平、高层次、高质量的海内外优秀人才,重点引进对学科专业、人才梯队建设有重要补充及支撑作用的海内外优秀人才。
三、招聘职位
2022年下半年学校提供人事代理人员岗位17个,详见附件《牡丹江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计划表(二)》。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团队意识、团结协作精神、优秀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具有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专业技能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应聘的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学历、学位要求
1.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良好的本科、研究生教育背景。应聘者应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
2.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应聘者,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含)以后出生;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含)以后出生;应聘的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含)以后出生。原则上应聘者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6.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招聘岗位。
五、相关待遇
1.被录用的人事代理人员纳入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参照人事代理标准发放工资。
2.博士待遇按学校有关博士人员待遇规定执行。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11月4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登录牡丹江师范学院官方网站人事处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http://hr.mdjnu.edu.cn:8081),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在2022年11月4日之前改报其他岗位。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由牡丹江师范学院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网上报名资格。仲裁电话:0453-6511083。
3.注意事项
(1)应聘者需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要明确应聘的具体岗位;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2)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使用照片须为白底证件照。
(4)应聘者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应聘者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1月10日,9:00-16:00,地点:牡丹江师范学院东门。如遇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材料如下: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硕士、博士)及复印件1套,各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各学位认证报告1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2张一寸照片。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学位、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材料原件。
2.报名系统下载的《牡丹江师范学院2022年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须本人签字;《牡丹江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1份,须相关部门鉴定并加盖公章。以上2个表格需在报名系统中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并提交,点击右下角“个人简历表打印”下载。
3.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等证明。
4.本人发表的论文、取得各类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限代表性成果3份)。
5.有出国留学或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护照、相关证明材料及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笔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质(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参考《申论》形式)。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人员,若末位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员,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教师基本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达不到这一比例,经学校会议研究,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需参加资格复审并将名单在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笔试时间:2022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之前首先进行心理测试。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专业问答、学术报告、实践操作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若应聘者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者,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考核
学校组成考核组对通过考试和体检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察,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在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二、几点说明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专题(网站地址:http://rsc.mdjnu.cn)发布,不再使用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应聘者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七)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八)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岗位聘任情况需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十)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453-6511083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监 督 电 话:0453-6515566 校纪委办公室
牡丹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rsc.mdjnu.cn/
牡丹江师范学院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
黑龙江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联系方式:0451-87130400;0451-87130460
上述电话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本公告由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牡丹江师范学院
2022年10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rsc.mdjnu.cn/info/1325/17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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