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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2024-03-04 14:45:42 字号: | | 【 打印 】
\ 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摘要

  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已公报名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4日16:00。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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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正文
  

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我市启动


  “智汇大庆·助企精引”引才工作


  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名


  具体如下


  2024年度“智汇大庆·助企精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按照工作安排,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满足重点企业项目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现启动“智汇大庆·助企精引”引才工作,通过给予引进人才事业“周转池”编制,激励人才投身于企业建设一线,助力企业快速成长,不断赋能大庆高质量发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智汇大庆·助企精引”计划引进人才10名。具体引才岗位及数量见《2024年度“智汇大庆·助企精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引才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引进对象、学历条件、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2.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9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与企业需求匹配度较高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资质的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9日及以后出生。


  3.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2024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三)不列入引才报名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大庆市(含所属县区)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2.有行业不良从业记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等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报名,报名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4日16:00(以报考企业接收到报名信息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可联系各设岗企业,通过附件1中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


  自引才公告发布之日算起,一年内曾经或正在企业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该企业岗位;报名人员凡与企业股东、管理层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企业岗位。


  (二)能力测评


  能力测评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由企业行业主管部门、企业所在辖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企业共同负责,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引进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人员。如报考人员较多,则视情况加设笔试或面谈。能力测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体检


  对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审查报考资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进入考核与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递补原则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考核与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并签订协议


  对通过考核与体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三方协议,确定引进人才的管理方式、服务期限等内容。引进人才试用期3个月。


  四、人才管理模式


  引进的人才使用专项事业“周转池”编制,并在所报考企业工作,服务期限为“3+2”模式,即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满3年后结合个人意愿和考核情况,可选择继续在企业工作或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如选择继续留在企业,2年后仍有一次选择机会。


  (一)人才使用


  在企业服务期间,引进的人才属于企业员工,由企业做好日常管理,相关薪酬待遇、社会保险等由企业按正式(试用期)员工标准发放,由企业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原则上试用期满转正后综合年薪在15万元以上。


  引进人才到企业工作后,要严格执行企业规定,出现违反有关规定、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安排或提前退出服务期等情形的,将按照三方协议规定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二)人才考核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期终考核。年度考核每年组织一次,年度考核合格的,企业与引进人才续签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照三方协议规定要求进行相应处理。期终考核在3年或5年服务期满时进行,对引进人才服务期内学习、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三)选岗规则


  引进人才在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期终考核合格后,选择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选择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履行落编手续。


  五、政策待遇


  1.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6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的统招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2.对在大庆购房的,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庆市农民和人才购房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大庆市拥抱新市民“五免”“六补”“七优”政策措施》等有关规定给予购房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政策,不同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3.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引进范围高校Ⅰ毕业生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4.引进人才如服务期满选择到事业单位工作后,其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保持不变。


  5.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大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庆市领航英才庆雁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和其他新出台人才相关政策。


  6.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诚信协议书》,兑现政策待遇资金。引进人才在签订《诚信协议书》后不满5年调往市外或辞职的,须退还全部政策待遇资金。


  六、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2.报考者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3.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大庆人才”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引才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引才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5.本公告由大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文章来源:微大庆
https://mp.weixin.qq.com/s/NlDT1abkvcxc71GXtavKEA


\ 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附件

  附件

  1.2024年度“智汇大庆·助企精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


  2.2024年度“智汇大庆·助企精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报名须知


  4.高校Ⅰ、Ⅱ名单5.QS世界大学排名6.关于岗位专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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