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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绥化“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人才引进1523人公告(第一阶段)

发布:2024-03-27 15:27:39 字号: | | 【 打印 】
\ 2024年黑龙江绥化“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人才引进1523人公告(第一阶段)摘要

  2024年黑龙江绥化“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人才引进公告(第一阶段)已公。黑龙江绥化“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人才引进1523人,报名时间:3月30日-4月20日上午9:00-12:00。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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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黑龙江绥化“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人才引进1523人公告(第一阶段)正文
  

2024年黑龙江绥化“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人才引进公告(第一阶段)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绥战略,全面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人才兴绥20条》政策措施,扎实推进人才“十百千万”工程,吸引集聚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来绥就业创业,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省内高校巡回招聘会期间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考”“察”结合、择优引进的人才引进机制。


  二、引进计划


  此次引才活动计划引进优秀毕业生1523人。其中,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53人,企业计划招聘1370人。具体岗位引进数量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绥化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第一阶段)》(附件1)、《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绥化市企业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2)。


  三、引进对象及方式


  事业单位面向黑龙江省内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见附件1),以现场报名、面试、签约的方式进行。


  企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以面谈、投递简历方式进行。


  四、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应届本科、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含)之前出生),其中,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含)以后出生)。


  7.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或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或所学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8.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绥化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


  由参加招聘的企业单位自行确定。


  五、事业单位引进程序


  (一)现场报名


  按照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3月30日-4月20日上午9:00-12:00,在省内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举办巡回招聘会,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须在招聘会现场绥化展位直接报名。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需注意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与招聘会类型一致(附件3),即综合类专场,只接收综合类岗位报名;师范类专场,只接收师范类岗位报名;医疗卫生类专场,只接收医疗卫生类岗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


  考生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1.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绥化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4);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须扫描在一页);


  3.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


  4.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


  6.在校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附件6)。


  往届毕业生须提供:


  1.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绥化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4);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须扫描在一页);


  3.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


  4.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


  6.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


  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出具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所在党组织盖章);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如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的,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资格审查结束后,原件返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收回存档备查。以上材料原件因时间原因可与体检结论一并出具。


  (三)面试


  面试一般在现场报名当日下午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发布,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并签订《绥化市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签定就业意向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放弃签约的岗位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


  签定就业意向协议的考生须在签约后5日内,在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项目详见《绥化市事业单位招聘体检表》(附件8)。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相应岗位计划重新列入下一高校现场岗位计划。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核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未就业考生重点考核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未经审核的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体检报告原件扫描PDF版或拍照发送至邮箱:rczxyjjlk@163.com。


  原件及复印件邮寄: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261号市人才工作中心,收件人:杨阳,电话:13069772032。


  (六)公示和聘用


  巡回招聘会结束后,依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落编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考生自备),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落编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政策待遇


  企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符合《人才兴绥20条》(绥发〔2024〕5号)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七、有关事项与要求


  1.考生应及时关注巡回招聘会高校就业网站、“绥化市人才工作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涉及动态调整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以相关高校就业网站、“绥化市人才工作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及时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引进工作将严格落实国家、黑龙江省、绥化市有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随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公示)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55-8780032,13069772032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


  文章来源:绥化市人民政府
https://www.suihua.gov.cn/sh/ggxx/202403/c12_3d3fbe39bdd5499e80c470e327cea46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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