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绥化兰西县医疗卫生系统“五个一批”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90人)
2024年黑龙江绥化兰西县医疗卫生系统“五个一批”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委新时代人才工作部署,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破除医疗卫生系统人才匮乏困境,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绥化市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专项引才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及社会公开引进90名医疗卫生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90人(医生岗位60人,储备医生岗位30人)。具体岗位、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证书等要求详见《2024年兰西县医疗卫生系统“五个一批”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
本次引才活动主要面向以下5类对象:
1.2024届高校毕业生。
2.往届高校毕业生。
3.2025届和2026届高校毕业生。
4.县域外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5.兰西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兰西籍在县域外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四、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4月(含)之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含)之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和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含)之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和岗位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含)之后出生)。
4.2024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2025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2026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似或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兰西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认定。
6.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已被兰西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程序
采用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兰西县政府网站,“微兰西”“兰西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00。
2.报名网站及方式:报考者可登录网站(http://baoming.amesoft.cn/lanxi2024.jsp),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填报信息、选择岗位、提交申请等,并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期间,报考者在选择岗位后,应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名和改报机会。
3.资格初审:2024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00,将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4月22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4月22日17:00以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本次引才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考生毕业院校、学习成绩、资格证书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满分200分,评分具体标准以《2024年兰西县医疗卫生系统“五个一批”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综合素质评价表》(附件2)为准。
2.面试资格确认
(1)确定人选。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考生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确定拟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低于3:1的,该岗位考生全部确定为拟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排名末尾并列的,同时确定为拟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
(2)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材料信息不实不全、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资格确认的,均视为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视情况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计,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与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考察主要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沟通协调、综合能力等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落实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除提拔、解聘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所招聘的工作岗位,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额退还已经领取的相关补贴。
六、政策待遇
(一)本次引才活动岗位代码为10101、10102、10103、10104、10105、10106和10201、10202、10203、10204的岗位,引进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统招全日制本科生、大专生享受下列急需紧缺人才待遇:
1.自主选择事业单位经费形式。
2.统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统招全日制本科生、大专生,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1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分三阶段发放:入职1年后按学历层次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入职3年后按学历层次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入职5年后按学历层次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
3.统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统招全日制本科生、大专生,正式入职后在兰自主购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政策条件且共同购房的,在享受原有购房补贴基础上,每人再额外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的补贴支持。
4.统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统招全日制本科生、大专生,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兰西县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因公寓数量不足或工作单位距离人才公寓路途较远需要租房的,连续3年每年发放2万元、1.2万元、0.8万元、0.6万元的租房补贴。
5.正、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大师级、高级技能人才)分别享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
6.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临床医师,统招全日制本科生享受硕士研究生政策待遇,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博士研究生政策待遇。
7.县域外医疗机构科室主任等人才,待遇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协商。
8.本次引才活动岗位代码为10501、10502和10601、10602的岗位,只接受2025和2026届统招全日制毕业生报名,经聘用后作为兰西县医疗卫生系统储备人才,毕业后经考察考核合格,持中共兰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到兰西县办理入职手续。如储备人才学历和专业,与岗位代码为10101、10102、10103、10104、10105、10106和10201、10202、10203、10204岗位要求一致,则享受本次急需紧缺人才政策待遇;其他学历和专业,按照《人才兴绥20条》(绥发〔2024〕5号)享受政策待遇。
(二)其他岗位引进的人才按照《人才兴绥20条》(绥发〔2024〕5号)享受政策待遇(人才兴绥20条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ARwpih8co4dmXWmwxQAZw)。
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才,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后,开始计算发放相关待遇。
七、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公示等事项,将在兰西县政府网站以及“微兰西”“兰西组工”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报考者应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错过引才过程的任何环节,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兰西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5-5677277
兰西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文章来源:兰西县人民政府
https://www.hljlanxi.gov.cn/lx/tzgg/202404/c12_1819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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