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益阳市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6人)
2016年湖南益阳市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5月6日—5月10日。报名地点:设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大楼三楼事业人员管理股(南洲镇南华北路)。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的复习可结合湖南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详情如下:
2016年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益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6名,其中县直所属事业单位54名、乡镇事业站所3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2016年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1、政治合格、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4、学历、年龄及资格要求详见《2016年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在2016年7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出生年月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截止于2016年5月6日;
5、招考职位要求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必须为在益阳市(含在外市服务的益阳籍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或“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不得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8、现役军人、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6日—5月10日。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考生携带从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填好相关信息后到报名地点报名。
3、报名地点:设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大楼三楼事业人员管理股(南洲镇南华北路)。
4、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
5、考生报名时须持报名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www.chsi.com.cn)、资格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初审合格后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6、用人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前资格复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7、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与相应职位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数。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试题的命制和阅卷工作均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办理。考试成绩将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以准考证为准)。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5月19日—20日。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分专业知识(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主要内容是与招聘职位名称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两部分。
所有职位均按专业知识60%、公共知识4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并将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人数1:2的比例,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3、因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而造成所报考职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因入围对象缺考导致未形成竞争职位的参考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的合格分数线以上(含65分),方可列为拟入围体检对象。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对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同一招聘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招聘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因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同一招聘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八、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2、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经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人社部门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监督单位及电话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7-5221177
南县监察局:0737-5224756
附件: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县 编 委 办
南 县 监 察 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