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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郴州市苏仙区选调乡镇公务员体检公告

发布:2016-12-14 09:15:40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郴州市苏仙区选调乡镇公务员体检公告已发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选调乡镇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苏仙区2016年公开选调乡镇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就苏仙区公开选调乡镇公务员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6年 12月15日(星期四)上午。请体检人员于12月15日早上7:20前到郴州市二十九完小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原苏园中学,地址:苏园路九号)集中,查验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后统一前往医院体检。
  二、体检对象的确定。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附后,不另发个人体检通知。
  三、收费标准。体检费每人350元(体检时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对象另行缴纳。
  四.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体检流程。先抽血、B超、验尿;然后早餐,再进行其他项目检查。
  六、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空腹,留尿,女生不穿连衣裙。
  3.体检对象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凡迟到或缺检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4.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其费用由考生另行交纳。
  5.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考生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
  6.女生如怀孕、经期者,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和医护人员,怀孕者勿做X光检查。
  7、体检对象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人员的亲朋好友不得陪同进入体检封闭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8、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9、请体检对象体检前几天勿饮酒,在体检抽血前勿进食。
  10.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包括上洗手间)。体检结束后,凭身份证到工作人员处领取手机,并立即开通手机,保持通讯畅通,体检当天不得走远或离开郴州市城区,以便有事能及时联系。
  11.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体检纪律,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点击下载>>>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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