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炎陵县九龙经开区选调机关人员4名公告
2017湖南株洲炎陵县九龙经开区选调机关人员4名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9月20日(3天)。报名地点:九龙管委会403室 联系人:刘珍 联系电话:13786336016。报名邮箱:1045563268@qq.com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湖南炎陵县九龙经开区选调机关人员4名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干部选调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县九龙经开区机关工作人员4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
面向炎陵县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参加工作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4、岗位一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岗位二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程序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组织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信息
公开选调公告在炎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9月20日(3天)。
2、报名地点:九龙管委会403室 联系人:刘珍 联系电话:13786336016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7年炎陵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45563268@qq.com 。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以档案记载为准);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承诺书(本人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参考格式见附件3);
(5)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
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选调后同一岗位服从统一调剂;所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考试环节。
(三)资格审核
县九龙经开区管委会根据选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四)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该岗位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报经相关部门同意,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后,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选调。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 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在炎陵县政府公众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调入的人员,正式确定为公开选调对象,并依相关程序办理手续。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公开选调过程中,存在需要回避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搞非组织活动等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资格并进行组织处理。
5、 本《公告》确定的选调条件等,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县九龙经开区管委会通过炎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及时公告。
6、监督电话:0731- 26290222 0731-2629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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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九龙经开区管委会
2017年9月8日